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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明星官司的自恋与他杀

(2006-07-06 14:43:53)
分类: ■絮语杂评·观察前瞻■
名人明星官司的自恋与他杀
名人明星官司的“自恋”与“他杀”
 
 
——掀开名人明星官司热的盖头
 
□十三虎

近段时间,媒体有关名人明星打官司的报道日见增多,比起前一阵子的名人明星出书“狂潮”毫不逊色,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张钰‘性丑闻’案败诉 张纪中黄健中于敏脱罪”;
“北京某开发商骗贷7.5亿元,歌手屠洪刚被指涉案”;
“奸商移花接木 陈道明遭暗算成三级片明星”;
“《钦差大臣》惹官司,李保田被指设套圈钱190万”;
“苏瑾含冤被指诈骗,讨公道将报社告上法庭”;
“冯小刚餐厅被诉欠款,曾因不给员工报销成被告”;
“王志文殴打记者风波未平息 当事人继续追究责任”;
“蒋大为欠款案闹进派出所……”;
 ………………
名人明星,纠纷、官司此消彼长,令公众哗然。
究竟是何原因使得名人明星官司如此之多呢?

想发财,想出名、扬名立万不是坏事,不过若把发财、出名建立在别人的痛苦、毁坏别人名誉之上,则不仅不道德,官司也便会找上门来。表面上看,官司缠身是件痛苦的事,可实际上对一些想牟取暴利的奸商以及想借“官司”出名的人来说,这或许是他们期待已久的。(个别“自由撰稿人”、“写手”与名人之间屡屡发生“官司”和纠纷恰恰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点。)
而一些不法奸商,以及一些品格底下的自由撰稿人(或极个别记者),为了牟利,为了多赚些稿费,为了急于成名(出名),便走了拿名人“开涮”这条“捷径”。为引起世人的注意,营造“轰动效应”,“好”一点的,写名人明星的“私秘生活”,拿一些“半荤半素的名人隐私在半推半就中向大众推销”,缺德一点的口出狂言,破口大骂名人、明星,所谓“借名出名”;
更有甚者,不单捕风捉影,而且无中生有,虚构捏造,作无“米”也“炊”的“巧媳妇”,来为自己牟利、出名垫石铺路。
陈道明遭暗算“成三级片明星”便是最典型的例子——
近日《华商报》报道:《奸商移花接木,陈道明遭暗算成三级片明星》——“根据著名作家贾平凹小说《美穴地》改编,田壮壮又一部解禁大戏,陈道明、李琳(blog)激情出演,中国最后一个太监的老婆红杏出墙……”再配上火辣辣的画面,看到这样的电影海报,你能经得住诱惑吗?而这个影碟的海报已经在各大音像店频频出现,同时也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影迷大声叹息,一个师奶们的偶像就这样“堕落”了!而记者随后在采访中才发现,这一招却是奸商玩花样促销影片的诡计……”
这种为了牟取暴利而不择手段的做法,实是卑鄙!可有时却又让受害者感到这般的无奈!
 
而另一方面,作为少数媒体,不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客观上亦起到了“纵容”甚至是“推波助澜”的作用。
不错,面对读者大量“流失”和发行量下滑的严峻形势,媒体有理由为提高自己的发行量作出有促发行量的选择,但决不可置新闻媒体应有的操守于不顾,而不加审视与选择地刊登(或转载)能引起“轰动效应”、带来一时经济效益的文章。惟发行量至上,只讲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的做法显然是不足取的。
读者可以有偏爱,媒体不可有偏废。
“纳百鸟鸣唱于己身,示浩然正气于世人”,这才是新闻媒体应起的作用和应有的形象。
 
正是因为少数媒体没有做到这一点,“疏忽大意”间便亦似很“冤枉”地被推上了被告席。
(苏瑾含冤被指诈骗,其为自己讨公道将报社告上了法庭,也是鲜明一例!)

再让我们把目光转向名人明星们自身看看吧。
名人明星官司如此这般地纷繁热闹,似令人惊喜地感到,仿佛一夜之间,名人明星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猛然陡增,捍卫自己名誉的热情空前滴高涨——
抛开名人打官司的“正面效应”(确是无辜遭人侵权而“愤起”维权的)不谈,单就名人明星官司日见增多的事实来说,这当中不能不说同极少数名人、明星自身的“内因”有关。
不可否认,当今一些名人明星遭受大众冷落,失去大众青睐,甚至遭受指责,其原因就在于少数名人明星的自身素质不高、行为不检点,甚至是法律意识淡薄,说话办事不甚理智,从而招致官司缠身。
而是否有个别名人明星因长期被媒体、大众冷落之后,不甘寂寞,从而打着“捍卫自身名誉权”的旗号接替、借题发挥?亦未可知。
不错,因官司而被媒体一“炒”,确乎能引起社会的反响和大众的关注。但是这种多少有些哗众取宠、借媒体来自我炒作的做法,最多也只能“兴旺”一时,事情过后,你没有真正的作品献给大众,你依旧会很快地归于“被人遗忘的角落”里。所以以此种方式来恢复“名气”和“人气”绝非明智之举,结果可能是适得其反。
 
需要说明的是,名人、明星打官司、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体现出来的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各种媒体因对名人明星所做的健康、向上的采访报道而带来的良好的社会效益也是有目共睹的。
然而,失误也好、疏忽也罢,这当中因种种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从而带来的“负面效益”亦是不可忽视的。
 
在这里,我们之所以从其“负面”做些“远看成岭侧成峰”的审视,无非是想做些善意的提醒,使大家共同来静思反省一下,以期使我们的音像市场、媒体能够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亦希冀法律意识、法律的尊严能够真正扎根于我们名人明星们的心中,而不留给大众——“‘法律’穿肠过,‘名利’心中留”之嫌。
  
 
■奸商移花接木 陈道明遭暗算“成三级片明星”
  被移花接木的海报(图自网络)   

名人明星官司的自恋与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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