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云写给三亚市长信箱关于行人安全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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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行走各地旅途中的边走边拍 |
尊敬的三亚市领导:您好!
我是北京来三亚安居的一名老记者,
住在三亚大东海,
大东海榆亚大道过马路已经成为我们来大东海生活的最困难的问题,
每天都在玩命,惊心动魄。
有的老年人不敢过马路,强拉着警察护送。
我是个旅游体验者,几年来跑遍全国各地,
这样的主干线过马路无红绿灯很罕见。
我非常喜欢三亚,生活在大东海,方方面面都很满意,
唯有过马路成了我的心头病,甚至都想搬离大东海。
可惜了我在大东海费尽心思建设好一个家,非常矛盾。
我原来极力推崇我的朋友们在大东海买房,
现在我也不建议朋友们在大东海购置房产了。
就是因为大东海榆亚大道行人过马路没有红绿灯。
榆亚大道只有在与鹿回头广场接头处有一个红绿灯,
其余几公里长的马路一个红绿灯也没有,
在榆亚大道人行横道过马路,只能与司机抢行,
很多司机到了人行横道不但不减速,反而加速,
那样行人就更恐惧和危险了,
司机不给行人过马路的机会。
我亲眼看到几次行人都是命在旦夕,危险之极。
我每天出外拍照片,在大东海过马路都是心惊肉跳、生死时速。
我专门拍了一组照片并写文章,
标题是“三亚榆亚大道过马路无红绿灯惊悚生死时速实拍”,
登在我的网易博客、新浪博客、一起游博客、新浪微博、艺龙博客、和讯博客等。
特别是我的网易博客“三亚榆亚大道过马路无红绿灯惊悚生死时速实拍”,
已经被推荐到网易首页,看到的人很多。
希望市领导能够重视和解决此事,如果还是得不得解决,
我将在网上各大门户网站的论坛,
登出我的“三亚榆亚大道过马路无红绿灯惊悚生死时速实拍”照片和文章的网址。
引起生活各界的支持与同情。
非常希望市领导能够解决好榆亚大道过马路的问题,加装红绿灯,
让来大东海的游客和生活在大东海的百姓能够安全出行,
特别期盼!衷心感谢!!!
三亚榆亚大道过马路无红绿灯惊悚生死时速实拍博客原文与网址:
三亚的榆亚大道过马路人行横道没有红绿灯,过马路得稳、准、快。作为三亚交通主要干线的榆亚大道,榆亚大道大东海段,几公里长的只有一个红绿灯,其余十几个人行横道都没有红绿灯,大东海是4A景区,是居住人口最密集的地方,也是三亚旅游者最密集的地方。在榆亚大道无红绿灯的人行横道过马路人人感到惊悚和高危。有个老人送东北来三亚,第一天就在榆亚大道过马路的时候,被汽车轧了脚。
在三亚市榆亚大道大东海京东海鲜城前,一公交车在斑马线上撞死一位老人的交通事故做出认定,肇事司机吴某负全部责任,死者邹某无事故责任。
吴某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由三亚西站往东站方向行驶,途经三亚市榆亚大道大东海京都海鲜城前路段时,撞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邹某,造成邹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三亚市交警支队现场戡查、检验鉴定及当事人陈述证实:当天早上,吴某驾驶制动与灯光不良的机动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斑马线)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以及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死者当时是正常行走。
据此,三亚市交警支队认为,吴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且吴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此,吴某应当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邹某无事故责任。
网易博客:http://xfrblxy.blog.163.com/blog/static/20891408120141271811180/
一起游博客:http://www.17u.com/blog/article/1843661.html
因为我在网上写给三亚市长信箱的信一直没有回音,所以把这封信登在我的博客上。
北京老记者 刘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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