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搬家,整理衣服。男人的衣服本来并不多,而我的就更少。四季的衣服加起来也就是一个箱包就装完了。
衣服是陆陆续续添置的。有自己买的,姐姐送的,也有X给我买的。最早的一件是大学时候的,最近的一件是去年入秋,天气变冷后买的。
有些衣服其实已经很旧了。
有件毛衣,已经穿了四个冬天了,黯淡的光泽,褪去的色彩,过时的款式,破旧的袖口和领子。可是,依然放在我的衣柜里,依然常常被我翻出来穿。去年春天,三姐看见这件毛衣的领口已经散了线,便帮我拿了去修补,只是没穿几次,便又散掉了,姐说别穿了,把它扔了,买件新的吧。是啊,有些东西,散掉了,就没办法恢复如初了,终究是要被扔掉的。但是,它原来的样子,它曾经带给自己的东西是镌刻在心上的。
最喜欢的是一件黑色短风衣夹克。无论在起风的日子里,还是在寒气逼人的夜里,它既为我挡风,也给予我温暖。我喜欢把它的拉链拉到尽头,双手插入衣袋,独自在路上行走。我还记得在北京的雪夜里,我就是穿着它给远方打电话。它是我在03年在广东施工时给买下的。穿了这么些年,它的面料已经有些毛了,而有些物件也老化了,但是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穿着它。
最奢侈的是一件萍果的牛仔裤,也是我最得意的购物。说奢侈,并不是因为它多么贵,而是它是我所有衣物里唯一的世界名牌。我是个实用主义者,买东西只看性价比,不看品牌。这件牛仔裤是当年八一广场改造,旁边的萍果专卖店打折销售产品时候买的。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从前最早穿牛仔裤是开矿的矿工,因为我的这件萍果牛仔裤,穿了快七年了,除了裤脚边有些磨损,蓝色被洗成了白色以外,依然完好。性价比实在是太高了。
这件萍果仔裤还不是我衣物里的老古董,最老的是一件我大三时候买的运动衣。也是我衣物里唯一的运动装。它的质量太好了,好到我竟然一直穿着它。而它的款式,颜色,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发现有别的能让我更喜欢的。没办法,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可笑,其实并不是这件衣服真的是最好看的,也不是自己没有遇见看中的衣物,而是可能我觉得既然我已经拥有了它,在它没有到应该离开的时候,没有到不得已的时候,我下不了决心抛弃它。由此推来,我想我这个人不能养宠物。
其实,我们所留恋的并不是东西的本身,而是凝聚在它身上的那些过去的时光和记忆。我们只是不忍心割舍它,是因为不愿意割舍和过去时光和记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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