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谷会员维权在行动--我对维权方案的思考
(2017-11-07 10: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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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 |
分类: 高尔夫--我的观点 |
龙泉谷球场资产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会员卡权益和打球价格差别不小,不同会员的诉求存在差异,我们的维权之路道路艰难;现在的资产拥有者委托专业公司重新开业了,原会员与管理方就打球待遇和资格确认上存在分歧,自发的会员维权理事会也已经成立了,并与管理方进行几次协商,我们大多数会员的诉求是什么?其一,是要确认会员身份和权益,其二,就是在打球价格基本合理的前提下,能够愉快的打球,享受高球的快乐,下面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三亚龙泉谷会员维权理事会成立之后, 一直以代表广大会员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跟资产方和管理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与协调。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第一点,在吉林省中院强行将龙泉谷球项目的土地租赁使用权和地上建筑资产所有权分离,造成了新的社会矛盾,侵犯了广大球员的权益,致使我们半年多无球可打,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委托律师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维权说明,最高法院也正在关注此事。
第二点,正是由于法院判决的原因存在瑕疵,致使我们会员身份无法确认,这点已经跟双方律师交换了意见,并无异议。理事会正在创造性的利用其它办法试图解决会员身份和资格的事情,我们维权的最终目标,是要拿起法律武器,为争取长久的会员资格而不懈努力。
第三点,现在资产拥有者李总委托利百特公司重新开业,我们认为:
他们经营的主体资格是存在问题的,在没有与老会员商量的前提下,单方面宣布对外打球的价格,并对于老会员资格的认证,也提出了比较苛刻的条件,法律上或许允许
但情感上难以接受。
龙泉股项目前期的立项、规划设计工作我都是参与的,在这个项目的起步阶段,原来的业主为了快速推进项目的建设,采取了低价销售会员卡,低价打球的策略,当然是为了快速的融资,滚动发展。200块钱(原来180)的打球价格,就球场经营经验而言实际上是背离了市场行为,如果他的地产项目开发是成功的,完全可以弥补球场经营上的亏损,不幸的是,我们遇到了一个徐泽宪这样一个草包,把好端端的一个项目,变成了烂尾, 而且还欠下了巨额债务。在现阶段 单纯从球场经营的角度,适当了参考其他球场的会员价格,调整我们原来的打球价格是可以被理解的,至少是满足了大多数会员打球的需求,如果我们不顾现实存在的问题,而采取极端的措施,来进行所谓的维权,不但原来会员的资格和身份现在无法确认,连最基本的打球需求也不能实现,用一个成语就是两败俱伤,大家冷静地想一想 我说的有道理吗?
既然原有的判决和现在的管理方经营都存在问题,我们的会员维权的目的是什么?我个人以为,在现阶段应该跟管理公司协商一个基本合理的价格,使我们能够非常方便愉快的去球会打球,作为会员我们希望球场的法律关系清晰,经营上合理合法,收费上既要考虑现状经营又要考虑历史背景。目前,资产方和管理方都有诚意与会员维权理事会进行协商,现在所确定的打球价格与原来比,确实提高了很多,但横向比较还是基本符合事实的。恰当的价格才能维持球场的正常运营,保持良好的服务水平和球场状态,在三亚这个生活成本和开发经营成本都相对较高的城市,我认为对这次价格的调整,以及给予老会员的打球待遇,是基本恰当的,有合作诚意的。
如果我们抓住现在的经营者利百特公司经营不合法(确实不合法),资产管理方不给我们确认原有的会员资格和身份,原来的法院判决有问题,我们的打球儿价格跟原来相比提高太多,采取堵路等极端措施,致使球场再次关闭,会员们损失的是打球的机会,现在的管理方损失的是金钱,我们双方都是失败者。
我们会员维权的目的是要打球儿,为此,建议暂时不要采取极端的措施,激化矛盾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如果,将来土地的租赁使用权和球会的经营权以及地面建筑的所有权是一个公司,他们再不承认我们原有创始会员和第二批会员的资格和身份,我们采取其他的强硬措施才是正确的。在这个过渡时期,我们维权的目的,就是要在一个基本合理的收费价格下,方便愉快的打球儿 才是广大会员的现实、真实诉求。如果,背离了这个核心利益,都是应该值得好好商榷的,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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