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日报关于奖励医院的报道有何缺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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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日报关于奖励医院的报道有何不妥
昨日,碧华先生的博文《救活一个纪委书记便该奖励40万?》引起了强烈反响,截至发本文时止,点击已达55000
出于职业原因,碧华先生便对报道此事的《柳州日报》产生了浓厚兴趣,盯着该报的截图看了看,便觉得有从业务角度探讨的必要。
首先,这条消息有几点表述不清,一、覃俊只点明了他是融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的职务,并无后来柳州官方重申的他是“英模”的字样,因此,该报道应该在消息后以“相关链接”的形式,将覃俊同志的事迹大致介绍一下;二、消息中并无奖励经费来源的字样,所以读者质疑是否合理合法,柳州官方不得不于6月26日特地声明是来源于党费,造成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印象;三、消息中“陈刚”是何许人也?没有身份,但从他第一个出场指示“应该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这句话来看,有可能是柳州第一号人物。消息省略该同志身份,实为不妥。
其次,这条消息的眉题是“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奖励市工人医院40万元”,主题是“抢救覃俊有功获表彰”,眉题中出现了“奖励”一词,主题中又有“获表彰”,重复了。眉题中“市委常委会议”是主语,主题中隐去了获表彰的对象“市工人医院”,所以读起来有些别扭。此外,市委常委会议为什么决定要奖励市工人医院呢,原因是“抢救覃俊有功”,那么,正常语序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即市工人医院抢救覃俊有功,所以市委常委会议才决定表彰。因此,这条消息的标题似乎可以这样制作——《市工人医院抢救覃俊有功(眉题)
再从版面安排来看,也似乎欠佳。市委机关报是要讲政治的,这条市委常委会议的消息没有放头条,也没有放报眼,显得轻了。现有的头条是有关民生的,当然也重要,那么如何调整呢?报眼新闻是有关上海合作组织的新闻,上合组织每年举行一次这样的会议,中央级媒体重点关注是可以理解的,但地方媒体放时事版头条即可,没必要放头版报眼。当报眼位置空出来后,现有民生新闻即可放报眼位置,奖励市工人医院的消息便可放头条了,或二者互换均可。
柳州日报的同仁们,得罪了,我知道你们也不容易。
附消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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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决定奖励市工人医院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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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覃俊有功获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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