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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7 1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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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碧华

休闲

分类: 乱弹天下

 

早晨起来上博客,望着窗外的城市,忽有所动,刷刷刷地就出了一首诗《超脱》,也不知那是不是诗,反正我从不刻意作什么诗,冲动出来的文字,就叫诗吧。至于古人说的“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情形,于我从来不曾有过。我一直认为文字的表达就是一种快感,若很苦,那何必写呢?

写了所谓的诗,便去洗三双球鞋,泡了很久了,不得不洗了。谁知洗完,直起腰来不觉酸疼,端详自己的手,竟然被洗衣粉泡皱了。不由感叹:我的手被宠坏了,干粗活竟然是如此脆弱。

想起少年时代,每逢冬天,因为缺少寒衣,手长了冻疮,烂得直流血。夏季插秧割稻,因为高温,一双手也烂出红肉来。后来考上了大学,父母再也不让我沾粗活,将我当秀才似地供起来了,我的双手竟“出落”得像女人的手一般娇嫩。手上唯一粗的地方,是右手中指第一关节处,那是因握笔而起的茧。用了十年电脑,这茧也慢慢地在消退,手腕处却又起了茧,那是移动鼠标而致。因而观察一个人的手,就可以八九不离十地判断他的职业或生活状态吧。

人类拥有手,本来就是用于劳动或创造的,因为很少干体力活,我的手不应算作健康的手了。现在父亲已逝,母亲远在他乡,我得渐渐拾起粗活来,让一双手回归到它的本质属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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