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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公司向记者索赔三千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普通记者就是砸锅卖铁也不可能有那么多资产。但富士康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也许,一般人认为这是富士康对记者的恶意报复,但报复肯定是要达到一定结果才叫报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得警惕富士康的真正企图了。
在没有新闻法约束行业行为的今天,利用传媒进行反炒作是司空见惯的事了,笔者当然不能揣测相关记者与富士康达成了幕后交易,但现实生活中,确有企业与传媒联手进行反炒作的。反炒作通俗地讲就是实施苦肉计,先对某企业或商品进行揭露性监督,然后引起口水大战或官司,官司越大越能造成影响。富士康不提赔偿数万元而是三千万,就是疑点之一。反炒作步骤之二就是司法界的介入(一般也是合谋者之一),双方调解,最终达成谅解,商家再做出正面举动,媒体予以配合,先前似乎倒下去的形象反而恢复正常或更加闪亮,重要的是在这个炒作过程中,大大地提高了知名度,千万不要以为这个过程是毁其知名度,有个形容是,将一根竹子先扳弯,但不要扳折,然后松手,弯下去的竹子反而弹得更高。
笔者是以资深从业经历来剖析案例的,这实际上是今年中央反商业贿赂的内容之一,只是发生在媒体身上的商业贿赂比较隐蔽。当然,笔者只是提醒善良的读者认清某些商家的“高明”之处,并不是断定富士康与相关记者和媒体有着上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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