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女人在忍受“婚内强奸”
昨日看完了电视剧《今夜无人作证》,剧情是一个著名企业家强行与妻子发生了性关系,造成夫妻关系更加恶化,由此产生一系列故事。在故事中,亲人们或朋友们,特别是公安人员鼓励该女子指证她的男人,而该女子要忘记一切痛苦,不愿回忆,更不愿指证。当她的亲人们一个一个在心灵上受到伤害后,当她自己觉得那片阴影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刻意忘却而消失的时候,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电视剧结尾就是“企业家吴强以婚内强奸名被告上法庭”,故事嘎然而止,并没有结果——因为,在中国,此类事件还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
既然法律不能界定,在现实生活中,不知有多少女人在忍受“婚内强奸”。“强奸”这个词,是指违背妇女意愿而强行发生的肉体接触。婚外的这种行为很好判定,婚内是否也能界定呢?男女一旦成为夫妻,彼此就需承担多种义务,包括性生活。无性婚姻,肯定是一种死亡了的婚姻(进入老年时期除外)。有爱才有性,妻子不愿做爱,肯定是对男人已没有了爱,没有了爱离婚是正常的,但没有离婚之前,妻子是否还有义务做这件事呢?这便是专家们争论不休的话题。很多人认为,夫妻间的事就如柴米油盐一样,难免有些纷争,属于私生活的事,无法界定。既然专家都无法弄清的事,电视剧编导也就巧妙地那样结尾了,笔者更是没有这个水平来进行总结式的叙述。倒是有一点思考,中国无数个家庭,无数的夫妻,是因为百分百的有爱才存在着家庭这种形式的吗?如果不是,那无数个女子即使提供了性服务,是一种无爱的仅仅是尽义务的性行为,是否是道德的呢?是不是另一种变相的“婚内强奸”呢?没有强迫行为,表面上是女人自愿的,却不是出于爱出于激情,而是一种被动的应承,这难道不是程度降低了的“婚内强奸”吗?如果是这样,对于男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在婚姻的外衣下,男人的性生活无异于与一具木偶在做游戏。毫无疑问,男人也是不幸的。再回到剧情,那个企业家虽然没有顾及妻子的内心感受,他要的是生理上的满足,但他没有在外面去与别的女人混,证明他是忠于自己的妻子的,只是妻子已对他没有了感觉。以剧情来推论,普天下每天都在发生“婚内强奸”事件,而法律和妇联组织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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