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协会文件
南调协[2013]06号
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协会
关于编写协会刊物《南平解法》的决定
协会会员:
为了落实《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宣传有关医患纠纷的法律法规,规范管理,扩大影响,加强宣传,提升研究,经协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编写协会刊物《南平解法》,决定如下:
一、
刊物名称。刊物名称初步确定的《南平解法》,为协会内部刊物,时机成熟以后成为正式期刊。并请有关领导题写刊名,设计相关封面。
二、
编委会。协会成立《南平解法》编委会,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协会会长龚选民任编委会主任,秘书长吴剑、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董波任副主任,编委会成员若干,编委会负责刊物编辑,印刷,发行。
三、
刊物管理。刊物不定期出版,时机成熟以后,成为期刊。刊物主要栏目包括:与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报告,典型案例报告,国内外动态,新闻报道,新闻图片,会议培训信息等。发行对象为全国各地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或中心,国家、省有关部门,南平市公安局、卫生局、司法局、医疗卫生机构等,南平市县市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医疗卫生机构等。刊物经费由协会筹集。
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协会
二0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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