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未遂的社会心理干预效果
国家心理咨询师
吴剑
2012年2月13日
自杀未遂或者有过自杀未遂历史是再次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自杀未遂以后1-2年自杀死亡和重新发生自杀未遂的危险性最高。对自杀未遂者未遂后的社会心理干预具有现实意义。2003年who开展了自杀未遂干预实施项目,目的在于系统了解影响自杀的危险因素,评价通过电话或者其他面询等简单接触方式对自杀行为的干预效果。研究显示,通过干预有效降低未遂出院后18个月的自杀死亡率,但没有明显降低自杀未遂率。
工具使用欧洲国家自杀干预研究调查评估内容epsis,使用beck抑郁自评量表,生活质量量表,目前感觉状况自我评价量表,应付方式问卷(解决问题,自责,求助,幻想,退避,合理化),社会支持量表(客观支持,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支持资源,支持体验,能够应用支持资源)。
具体干预方法。住院期间进行健康教育,包括自杀现象现状,危害,原因,预防意义等,并且与患者进行讨论,确定患者关系密切的家人,邻居,同事作为自己的支持者或者监护人;出院以后的干预;随访评估患者的情绪状态,对严重抑郁,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积极的医疗建议和咨询指导;给患者认知支持,健康教育,重点是生命观,价值观教育,应对压力的简单技能和方法;了解患者支持者患者监护人发挥的作用,提高监护人支持力度。
结果显示,对自杀未遂者实施干预是否有效,重要指标是降低自杀未遂或者自杀死亡率。研究显示,接受干预的自杀未遂者再次出现自杀行为的2%,没有干预的出现自杀行为的7%,效果明显。针对自杀未遂者精神心理活动影响的干预性研究,对自杀者住院期间实施心理干预,效果明显。特别是出院以后对自杀未遂者心理干预,出现自杀念头,自杀计划,生活质量评价有改善,心理健康,抑郁状况,未来希望,自杀风险有明显改善。应对方式,社会支持明显改善。有助于自杀未遂者精神心理活动向积极方向改善。整体评价,5%的自杀未遂者1年内可能出现再次自杀行为。
有效关于自杀的前提是了解有关自杀者的特点,自杀有关的危险因素。冲动性人格特征是自杀未遂者重要而独立的危险因素,自杀未遂者对支持的利用度差,应付方式,社会支持感受不良。心理脆弱,承受力差,冲动是大学生自杀未遂者的特点。减少和降低导致自杀的危险因素或者程度有助于减少自杀行为的发生。针对自杀未遂者的自身特点,精神心理特点开展心理与社会服务是干预工作的基本原则,提高干预的有效性就要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应对处理自杀现象的综合能力与水平。
我国每年至少有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未遂是再次自杀及自杀死亡的最危险人群之一,自杀和自杀行为对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给亲属带来的情感创伤是巨大的,因为自杀行为前往医院救治的费用国内每年达到40亿元。自杀作为自我伤害行为,背后更多反映的是精神卫生,公共健康及人们应对挫折的问题,面对自杀行为所带来的巨大伤害和影响,履行精神卫生,公共健康职责的医务人员有条件,有义务从事预防自杀,干预自杀的服务与研究工作。正确处理临床与推进院外医疗服务的关系,提高社会与医院整体健康与公共卫生观念,把防范自杀尤其是自杀行为者的治疗,心理康复指导延伸到院外,从而有效地减少未遂者再自杀的危险。
摘自《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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