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南平市心理卫生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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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文件
南心协[2011]15号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关于成立南平市心理卫生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各位理事单位、协会会员:
根据《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章程》,衔接上级协会的组织建设,结合本协会的特点,由魏彬理事长提议,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一次会议通过,成立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委员会。
吴剑常务副理事长兼委员会主任,张毓茂副理事长兼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在福建省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师专业委员会指导下,在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领导下,开展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工作。努力加强委员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服务活动,探讨委员会学术研究,促进南平市心理卫生事业的发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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