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范阳善同志为协会名誉理事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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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心理卫生、阳光心理 |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文件
南心协[2011]10号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关于聘请范阳善同志为协会名誉理事长的通知
各位理事单位、协会会员:
根据《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章程》,2011年11月27日召开的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协会吴剑理事长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决定聘请南平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范阳善同志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适时颁发聘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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