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与老板男同的笼中鸟悲剧
国家心理咨询师
吴剑
2011年2月22日
这也是一个许多年前的电话心理咨询,那时国内的心理咨询师极少,心理咨询
热线电话也是极少,晚上这个来自中国南方某大城市的心理咨询,记忆深刻。
他是一个大约不到30岁的男青年,但是说话声音嗲声嗲气中透露出无奈和痛苦。他大专毕业以后,来到一家港资公司工作。公司老板是香港人,面试时,看到他眉目清秀,口齿伶俐,模样可爱。在录用他工作以后,就到了老板办公室,成为老板的秘书,他不知其意。工作没有什么具体内容,老板安排几个年轻女性,给他打扮、化妆、走路、说话,并且逐步按照女性标准安排。他是一个小镇的男孩子,标准的男孩子,知道这是工作要求以后,也没有说什么,何况有这样收入高、很轻松的工作不容易,也确实让家人、同学骄傲。一些时间以后,老板提出了睡觉的要求(老板当然是一个中年男人,后来知道,在香港他有家庭,妻子,孩子),那天他第一次知道什么是男性同性恋的性行为。愤怒、痛苦伴随着他。他马上想离开,不过老板又给他加了工资(10多年前,年薪达到数十万元),买了房子,并且威胁他如果离开,那有生命危险。其他的公司女秘书也是劝他,这些很正常,老板很关心他。
以后,他就与老板一直保持这种同性恋关系。他想过逃跑,但是老板还威胁他的家人。他也想过谈恋爱,但也受到老板的控制。每天所谓工作,也是无所事事,享受着舒适豪华的生活,其他的生活能力,工作能力也是逐渐失去了,没有了朋友、同学交往。经过数年,他慢慢还习惯这样的生活,其他生活方式变得异常陌生遥远。每次,老板离开以后,他一个人产生无穷的无奈、孤独、无聊和厌倦。一想到离开,又变得恐惧、害怕,甚至感到死亡,他感到老板那阴森森的魔掌,他是那可怜的金丝雀、笼中鸟。翅膀是那么无力、脆弱。他渴望那些男青年的朝气、力量。他哭了!很伤心!
他偶然发现我们在中央新闻媒体的报道,拨起电话心理咨询,寻求答案。我在电话给他的建议:一是法律问题,作为一个人,应该有自由,限制人生自由是非法行为,他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二是重新生活,想方设法离开以后,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不要怕威胁,不要怕失去,勇敢做一个人,做一个男人;三是开始恋爱,因为他的同性恋是继发性的,被迫的,所以在回归健康环境以后,应该可以逐步恢复其男儿面貌。他虽然明白这些道理,不知道有没有勇气这样去做,三次电话心理咨询以后,就没有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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