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的行政调解正在被边缘化
(2010-01-22 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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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的行政调解正在被边缘化
南平市人民医院总经理 吴剑 353000
2010年1月22日
随着医患纠纷的日趋增加,医闹事件的不断发生,中国各地往往在产生巨大医患冲突以后,下决心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以司法系统为主导,多方面社会调解资源逐步整合,正有效地发挥着医患纠纷的缓冲作用,其方法已经被广泛效仿,并且不断创新。但是,第三方的调解机制建立,使原有的行政调解工作不断被边缘化。
根据有关方面的信息,这些年中国的医患纠纷持续增长,目前的通过医鉴部分的鉴定案例已经突破了2万件,这些只占医患纠纷的8%,说明有92%的医患纠纷没有走医疗事故鉴定的渠道。这2万件的医鉴大约有30%被认定为医疗事故,70%未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但是并不意味着没有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就案结事了。而且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案例,仍然需要调解解决,行政调解的作用在不断弱化,法庭调解也颇为艰难。
行政调解的先天不足,医患纠纷的当事方—公立医院,本身就是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单位,如果卫生局出面进行行政调解,自然缺少社会公信力,谁能够相信老子能够公正判决儿子与他人打架事件呢。何况,卫生局方面为了息事宁人,往往要求甚至压制医院屈服,增加了医院内部的不和谐因素,同时也难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因为卫生局不对国有资产负责,只对医患纠纷事件负责。卫生局自身也是非强力部门,在受到其他社会压力时,只能选择向医院施加压力。这是一个基本规律,一个事件的解决往往在最薄弱的环节突破。
目前第三方调解的介入,使行政调解备受冷遇,常常我们可以看到,医院需要把医患纠纷事件上报卫生局,上报调处中心,然后调处中心介入,卫生局成为旁观者,最多把调解的结果告知。也许是卫生局目前忙于新医改、新农合、公共卫生、社区建设等繁重的卫生工作事务,人手不多,无暇顾及,也落得个超然。
政府体制改革也是紧锣密鼓,医患纠纷的行政调解,作为卫生局的一项重要职能,在医患纠纷冲突中瓦解,既包含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也反映政府部门的定位调整,同时还影响医院与卫生局之间的关系。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医患关系的改善,有一个更加成熟有效的制度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