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医院拟成为南平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
(2009-12-14 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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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医院拟成为南平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
吴剑
2009年12月14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平市人民医院拟与南平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拟签署《工伤保险服务协议》,使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
目前,南平市级有南平市第一医院、解放军九二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三家医疗机构属于定点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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