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纸改革的小建议
南平市人民医院总经理
吴剑
2009-11-4
看到国内某知名大医院,因为一起医患纠纷,医院坦诚也改了病历。医院临床改病历已经成为医疗行业的潜规则,大家都知道病历是法律文书,修改病历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在医院临床,修改病历却屡见不鲜。卫生局检查医疗质量,医院忙着修改病历,应对检查;上级医疗质量万里行检查,临床还是修改病历,医院把修改得比较好的病历去参加活动;等级医院评审,那是每个医院彻底修改病历的运动,病历已经面目全非,洗心革面了;如果遇到医患纠纷,病历完成了没有,修改了没有,这些也是难以杜绝。难怪,患者或者或者家属提出疑问,修改的病历可信吗?医院无言以对。
修改的东西,当然不可信,简单的道理谁都知道。就是科学实验的记录,是不能修改的,那样的论文,那样的数据一样不可信,韩国的某科学家就是修改实验记录,被判有罪。按照实验要求,编号的实验室记录纸,必须全部完整保存,不得丢弃,哪怕是写错了,只能在上修正并签名负责。我们的病历修改却没有那么严格,除了上级医生,指导老师可以名正言顺进行病历修改外,其他的修改应该是不允许的,如果允许修改,就意味着诚信有了问题。
笔者对屡见不鲜的修改病历的情况,提出建议:一是全国所有的病历纸实行唯一编号制度,不得丢弃,撕毁,完整保存以备检查,这样也可以节约病历纸;二是病历记录贵在真实,不必好看,除了允许上级医生,指导老师修改外,经治医生可以适当修改,并且签名负责,然后再进病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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