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癔症的躯体症状

(2009-05-21 14:07:33)
标签:

健康

癔症

躯体

症状

分类: 财商课程、文章选要

癔症的躯体症状

国家心理咨询师 吴剑

2009-5-20

http://www.kc1888.cn/article.php?id=46#/2010-4-23.baidu.com/?http://www.kc1888.cn/article.php?id=46&Fri%20Apr%2023%2011:28:45%20UTC+0800%202010

   癔症是国内现在通行的术语,hystria(歇斯底里),当代精神病学的英文文献已经非常少见了。因为,歇斯底里一词的历史包袱太沉重了,医生对它的含义和用法分歧太大。所以,ICD-10将癔症称为分离(转换)性障碍,分离是指精神症状,转换是躯体症状。美国精神病学会已经把精神障碍归在分离性障碍,躯体障碍归在躯体形式障碍(疑病症)。

   目前,躯体化一词也已经被滥用,许多医生只要病人以躯体症状为主诉而检查都是阴性的,便称躯体化,这是错误的,当然不能怪他们,因为始作俑者的外国人。可能是因为量表,尤其是SCL-90,其中就有躯体化,共12项,这里一定是误用,因为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躯体症状。

   躯体症状是一个描述性用语,不论病因、性质、部位、的功能异常或者不适感,都是躯体症状。躯体化不是描述性术语,而是精神分析学说的一个理论或者解释性术语。躯体化意味着某些特殊的躯体症状系病人觉察不到的某种心理冲突引起(被阻抑在意识以外的),就是转换。癔症有许多形式的躯体症状,但是只有转换症状才是癔症的特征性的,才有诊断意义。

   从描述意义上说,典型的癔症症状,不论精神症状还是躯体症状,症状本身照例包含着遗忘。难怪有精神病学家称癔症病人为“天才的遗忘者”。反之,如果没有遗忘,同样的躯体症状就不能称是癔症发作,而只能是原始反应。

   Conwersion过去是改宗的意思,就是改变宗教信仰。现在是转换障碍。转换症状就是作为病因的痛苦经验的遗忘。这些和心理因素引起的生理功能紊乱不同,区别就是遗忘。如心身紊乱,有的人生气就头痛,但是头痛时仍然生气,甚至越来越生气,头痛进一步加剧。这样,神经症和心身紊乱相似,而和转换障碍不同。神经症病人对不快经历是久久不忘,因为时过境迁,内容可以改变,但是不快体验始终不忘。病人的特点是“好事记不住,坏事忘不了”,遗憾的是他们老是“忆苦”而不“思甜”。

   这些典型是癔症是新鲜的,如果患病多年,用起病诱因的遗忘进行诊断,就有问题了。第一次发作的诱因通常是重大相关事件,但是后来的发作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了。但是,癔症和装病有时的难以区别的。同样,如果癔症的老病人,同样的症状反复出现,必要的体检是不可忽视的,因为说不定是躯体疾病。

   有必要区别致病因素和病理塑形因素。虽然是同样的致病原因,但是就医方式,发展情况是完全不同的。因为疾病也受后来的就医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心理障碍。病理塑形因素主要是两个,一个是文化,不同地区的病人的患病行为大不相同。二是病人的人格,具有表演型人格的人,不论患什么疾病,其行为都是带有戏剧性色彩。医生的素养是不被病人的人格特质模糊了对躯体症状的观察和评估,尽管做到这些不容易。

   ICD-10关于躯体化障碍的诊断标准:A.30岁以前起病,患病已经多年,病史有多种多样的症状。B.症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要求:(1)至少有4个疼痛症状;(2)至少有2个胃肠道症状;(3)至少1个功能性症状(疼痛不算);(4)至少1个伪神经病学症状。C.下述(1)或者(2):适当的检查无法充分解释B条件中的任何症状,既不能诊断某种内科疾病,也不是精神活性物质所致;(2)即使有某种内科疾病,也无法解释病人症状所导致的过分痛苦和社会功能障碍之严重程度。D.不是故意做作,也不是装病。

   伪神经病学症状,就是转换症状,只是症状的表现有些象神经系统器质性损害而已。主要有三个形式:1、随意运动功能障碍或者缺乏;2、感觉功能障碍;3、抽慉。这样的情况应该请神经科医生会诊,精神科医生少不了。

   在早期研究中,原先诊断的转换症状的病例,后来发现有1/2-4是具有器质性病。现在误诊少了,这也许是对转换症状有了更多的了解,以及医学知识和诊断技术的进步。癔症有可能成为医生临床工作的一个陷阱,而免于掉入陷阱的最好办法就是追踪观察。

   (本文作者是中国精神病权威,许又新教授)

   摘自《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