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怎样适当介入医疗纠纷?
南平市人民医院总经理吴剑353000
2007-10-18
前些时间,在“福建新闻传播与媒体关系管理培训班”上,听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做了“对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体会”的精彩演讲,又和他本人就媒体怎样适当介入医疗纠纷的事情,进行了有益的交流。
当然我们这里说的不是所有的医疗纠纷,而是那些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医院已经无法独立解决而需要政府介入的医疗纠纷。因为这些纠纷影响面广,社会关注,许多媒体在此敏感总是保持超然,但是作为社会和政府喉舌的新闻媒体,如果总是保持沉默,势必不符合媒体要求,也没有发挥一定作用,可以减少社会成本,坚持正确导向。
我个人认为媒体是可以适当介入的,一是新闻媒体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弘扬医院先进典型,治病救人模范,这样可以正面树立卫生系统的形象,避免部分不明真相人员,对医疗系统和人员的不正确认识,甚至妖魔化倾向,这样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除了平时的正面宣传外,纠纷处理后的适当宣传效果不错,可以挽回些影响,恢复些形象。
二是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扰乱医疗卫生秩序的人,典型的医闹行为,要敢于曝光报道,大胆提出正义的声音,严厉谴责违法行为,这些报道如果配合公安部门效果更好,起到威摄作用。
三是对正在发生的医闹行为,也要适当报道和公正的介入,可以让社会了解事实真相,满足群众的新闻心理需求,如果正常主流渠道的信息不能够有效传播,谣言就可能迅速传播和滋生蔓延。可以对卫生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申,强调依法解决的社会声音,和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给一个强烈的导向和信号。对家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适当曝光,以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利,倡导依法解决的社会舆论环境。
毛发言人也认为,在这个新闻媒体影响巨大的时代,在处理医疗纠纷中,新闻媒体不是不能够介入,而是怎么样介入的问题,积极的态度肯定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