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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错、谁挨揍

(2007-08-11 08:43:51)
标签:

健康/保健

分类: 经营随笔、医院新闻
 

谁之错、谁挨揍

--黑龙江药监局有责任吗?

吴剑

2007-8-11

   这样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因为齐二药假药事件,导致广州中山三院病人死亡,现在医院成为被告,赔偿数千万元,目前正在打官司。

   作为病人是受害者,值得我们和社会同情,应该要法律维护他们的权利。同样作为病人,也是医院的客人,其利益受害,医院应该承担责任。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医院和病人也是药厂的共同客人,共同成为假药的受害者,这里医院的利益如何维护呢?

   一个工厂(包括药厂),生产出的影响人民健康的产品,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导致健康是到严重伤害,肯定要承担责任。因此齐二药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经济代价。我想这是法律已经有规定的,病人向医院取得赔偿,医院再向药厂取得赔偿。但是,谁给药厂生产许可,谁给药厂原材料供应,谁给药品销售代理,这些单位和个人,理应受到惩罚和连带责任。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病人的利益受到巨大伤害,赔偿肯定要包括身体伤害和名誉损失,那么中山三院也肯定受到经济利益和医院名誉的损失,应该有人为医院的损失埋单。

   医院作为一个组织,在服务过程中,既可能伤害到别人,也可能受到别人的伤害,既要为不法行为付出代价,又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时取得赔偿。但是我们这里应该看到医院的弱势地位,特别是在药品方面,如果说病人在医疗信息方面是弱势的话。医院不可能对每个药品进行检查,既无能力,也无必要。那么黑龙江药监局应该负什么责呢?他们只是胜利没有失败吗?他们只是对药厂罚款了事,说不好听的话,没有受到惩罚,还得到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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