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
吴剑
2007-2-27
晚上去理发了。
小时候为自己的卷发而难过,当然头发不是很卷,准确说是波发,因为看到同学们,都是直发,硬发很是羡慕,就是我弟弟的头发又专又硬。因为是波发,理短了,就很更难看,现在留长些很好。
大约到了30岁以后,社会上才时髦不同的发型,有人才开始称赞这头发好,时髦,慢慢地我开始接受这样的头发,开始喜欢上这样的发型。后来我想,我可能不仅接受我的头发,更加重要的是接受我自己,包括我的优点和缺点。爱自己的头发,实际上是爱自己的延伸。
从小理发也非常简单,现在也成为了习惯行为,去理发店,首先就是洗一下头发,然后就是剪刀剪短就可以了,从不剃刮,从不电吹。
人做领导后,老婆总是嘱咐要注意自己的形象,过去我的习惯是不错的,就是任何时候都喜欢梳头,整齐为好。以后,就开始打点摩丝,现在就是打上者里水,定定型。
人到中年,头发是见少,那时还想个办法缓和这样的情况,但是,后来索性随它。我觉得需要我关心的事情多呢,这个不值得关心。再说我自己也看不见,特别是头顶那个沙漠地区。我到是希望掉快些,光辉灿烂,将来就不用理发了,但是我更讨厌假发。
离开家以后,工作压力还是有的,头发两鬓有点白了,白就让它白吧。这次回去,老婆看着我的头发,说除了两鬓以外,头顶上也有几根白发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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