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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遗嘱
吴剑
2007-1-27
一、我愿意安乐死。如果我疾病严重,已经无法表达我的真实意思,并且我的疾病也不能够治愈,我必须接受安乐死,至少是被动安乐死,请允许我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而不必浪费社会资源,不能够让我忍受不必要的痛苦。
二、我愿意捐献我的遗体。我死后,一切有用的器官,我都愿意捐献给其他人,因为,我的身体已经为我的灵魂服务不少,我希望它能够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这也能够在他人身上看到我的存在。然后遗体供医学实验,不必留下任何东西。
三、不必举办任何葬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过程,也是另外一种存在的方式,举办葬礼就违背了我的意愿,浪费社会资源,给别人造成痛苦,都是形式主义,我是个唯物主义者,这一切可以免。我希望活着的人,幸福快乐地活着!
四、我的财产处理。我没有什么特别财产,如果有什么财产,按照国家《继承法》,给我的儿子和妻子,我没有其他孩子和妻子。如果别人欠我什么钱,不必要还。我到目前为止没有欠别人钱,因为我不喜欢借钱。
五、我的书籍处理。我一生酷爱读书,藏书。希望继承我财产的人,好好读书,珍惜这些书,绝对不能够当废品卖了。如果不喜欢这些书的话,就代表我捐献给当地图书馆,最好能够写上是我捐献的,在此表示感谢。
六、我的电脑资料。我的电脑里有许多资料,我的博客上也有我的资料。下载资料就无所谓了,其他私人资料注意保密、妥善保存。如果有人愿意研究我,如果能够确认他是善意的,就可以向他提供。
七、其他。目前还没有想好,如果想到了就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