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医院管理、发表文章 |
医药卫生行业与社会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个时期以来,医院在变革与发展中由于过多地关注结构、效益、体制等方面问题而忽视了与社会的关系,忽视了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导致了资源配置上不协调,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获得
卫生服务的差距比较大等,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和谐、安定、有序。医院要以新观念认识医院与社会的关系,将更多注意力投入到社会效益当中来。大型医院往往在区域社会公共事业中占有较重要地位,在发展战略上需要关注社会和谐和医疗公平问题,提高医院的社会贡献
率和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构建以新型社会关系为特征的和谐医院,要努力做到让权于民。所谓“权”,是指患者对合理医疗的选择权,对医疗服务的评判权,对医疗质量的监督权。要建立可操作机制使患者呼声能够顺畅进入医院管理层,让患者能够参与对医护质量的评说,变内部监督为社会监
督、患者监督,实现“民意”的主导性、权威性,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医院与患者的矛盾。
善待、厚待与优待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转变思维方式,努力使低、中、高3类收入人群的患者都满意,而不是要从每一个患者身上都赚钱。
善待低收入、弱势人群患者:包括困难职工、下岗失业和低保人员、农民以及各种急诊危重患者等。这类人群其特点是有医疗需求,但费用来源困难。对这类服务虽然不能赚钱甚至还要赔本,但从人道主义精神和办院宗旨讲,应当尽力用适宜有效的方法去解决他们急需
的医疗问题。
厚待中等收入人群: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工薪收入者及其他相应收入人群,其中医疗保险病人占有较大比例。这个人群的特点是有较高的医疗服务愿望,但由于费用所限,医疗需要被抑制,对其服务有一定收益。这类服务可以称为基本医疗。医院对这个人群服务
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大处方、目录外用药、重复检查;临床科室与医院的医保科不协调;部分医务人员的态度不好。这些会引发满意度下降医疗纠纷上升,应尽全力克服。
优待高收入人群:这类人群的特点是服务要求高,并且有支付能力,可以称为特需医疗。对这类人群以一流环境、一流技术、一流服务满足其需要,不仅能使其满意,也能增加医院收益。
发表在:〈健康报〉2005.11.03
作者:郭继卫 亓文波 吴剑 许文炘
转摘在:百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