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辩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思想主线
(2013-04-23 17: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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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思想主线
王国维在其《红楼梦评论》中着重论证了《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乃是宣传“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这就是其《红楼梦评论》的立论的思想主线。这一条主线贯穿始终,犹如人身体的经脉,散布全身。《红楼梦评论》中的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以及第五章《余论》,无一章不是阐释及流露其悲观厌世,认为贾宝玉之出家的结局才是真正的人生之苦痛的解脱之道。有人认为“《红楼梦评论》反映出王国维的红学研究具有世界性的眼光,他在红学批评史上首先运用西方哲学和文艺学的思想观点对《红楼梦》进行系统的研究,并且把《红楼梦》确认为是可以与歌德的《浮士德》相媲美的伟大作品,从而给予《红楼梦》极高的评价。”①因此,他认为“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的出现是《红楼梦》评论史上一个重要事件”②,乃至“开天辟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诚然,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把《红楼梦》当作一部独立的完整的文学创作来进行整体性研究的评论著作。但是,它虽然运用了叔本华的悲观哲学来系统研究《红楼梦》,但错漏百出,矛盾重重,有失偏颇,尤其在其思想主线方面更是如此。本文就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辨证的批判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的思想主线。
一、王国维赞誉《红楼梦》的主要原因
作为中国古典小说名著之首的《红楼梦》,自从其面世以来,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及评论家的赞赏,尤其是王国维先生。王国维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宇宙之大著述”,可以“与西方任何一流小说相媲美”。为什么王国维要把《红楼梦》抬到如此高的地位呢?其中有他自己的考量。
王国维在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中阐述了他的人生观、文艺观,重点在论说生活乃欲望和痛苦的海洋,人生是不幸的。他在开篇中引用《老子》中的“人之大患,在我有身”,以及《庄子》的“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其意在说明“忧患与劳苦之与生相对待也久矣”。他说,世人都恶其所恶,欲其所欲,但人的欲望是无所尽的,有“牝牡之欲”、“家室之累”,人就是在“产生欲望”与“满足欲望”,再到“产生另一种欲望”的无限循环中度完一生的。既然产生欲望,就要满足欲望,在这过程中会让人身心疲惫,从而产生痛苦。如果产生的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痛苦又会油然而生。因此,人生就是由欲望和痛苦构成的。这就是所谓的“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③。他又说,“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夫倦厌固可视为苦痛之一种。有能除去此二者,吾人谓之曰快乐。然当其求快乐也,吾人于固有之苦痛外又不得不加以努力,而努力亦苦痛之一也。且快乐之后,其感苦痛也弥深。”④他认为,努力实现理想、满足欲望是痛苦,不能满足欲望又是痛苦;快乐过后痛苦益深,不快乐更是痛苦。总之,生活除了痛苦、欲望,绝无二字。可以看出,王国维的人生观是一种悲观厌世的人生观,其深受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影响。叔本华在其《意欲与人生之间的痛苦》一书的《论尘世的苦难》中说,“意志是琴弦,对意志的阻扰和妨碍是弦的振动;知识是音板,而痛苦则是声音。”他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来说明“意志”、“知识”,与“痛苦”之间的相互相成的关系,以及说明“任何动物,即便最小的昆虫,都会经历痛苦”,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更是如此。最终,叔本华得出一个结论:“一切生命,在其本质上皆为痛苦。”⑤他说,“人的一切欲望的根源在于需要和缺乏,也即在于痛苦,因而,人生来就是痛苦的,其本性逃不出痛苦之股掌。”⑥实际上,叔本华的哲学思想几句话便可描述清楚:“人生即意欲(或曰意志)之表现,意欲是无法满足之渊薮,所以,人生即是一大痛苦。”⑦显然,王国维是深受叔本华悲观哲学的影响的。他运用叔本华悲观哲学理论系统地研究《红楼梦》,所以,在其《红楼梦坪论》中体现出王国维悲观厌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接着,王国维在其《红楼梦评论》的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中着重论证《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乃是宣传“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正如上述所说的,人生既然如此痛苦,那么有什么可以减轻或除去人们的痛苦呢?王国维认为文艺,尤其是像《红楼梦》这样的悲剧作品,就能够起到这种作用。他认为人类的痛苦皆起源于男女生育这“一念之误”,认为小说中的贾宝玉从跟和尚的晤谈中,“始知此不幸之生活,由自己之所欲”,于是有“还玉”之言。他并由此论证说:“所谓玉者,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矣”,“而《红楼梦》一书,实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所以,贾宝玉的“还玉”即是去除“生活之欲”,而人们一旦抛却了“生活之欲”,也就得到了“解脱”。王国维以“入世”为“堕落”,以“出世”为“解脱”。他认为文艺的任务就是“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红楼梦》恰恰能很好地完成这样的任务。王国维又在第二章中说,“故通常之解脱,存于自己之苦痛,彼之生活之欲,因不得其满足而愈烈,又因愈烈而愈不得其满足,如此循环而陷于失望之境遇,遂悟宇宙人生之真相,遽而求其息肩之所。”⑧他认为,贾宝玉“衔玉而生”,即是生活在爱与被爱的“欲望”当中,当其真爱无法得到时,便心生解脱之念,故有“还玉”之说。“衔玉”与“还玉”,主动者都在于贾宝玉自己,即|“存于自己之苦痛”,最终还是靠他自己才能得以解脱。
最后,王国维在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和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价值》中,根据第一、二章的基本精神,分别称赞《红楼梦》的美学价值为我国文学中唯一的真正“具厌世解脱之精神”的“彻头彻尾之悲剧”,和伦理学价值为小说引导人们纠正“吾人类之祖先一时之谬误”,不再为延续人类而进行婚姻生育,进入“无生”、“解脱”之域。在第三章中,王国维说:“若《牡丹亭》之返魂,《长生殿》之重圆,其最著之一例也。《西厢记》之以惊梦终也,未成之作也,此书若成,吾乌知其不为《续西厢》之浅陋也?有《水浒传》矣,曷为而又有《荡寇志》?有《桃花扇》矣,曷为而又有《南桃花扇》?有《红楼梦》矣,彼《红楼复梦》《补红楼梦》《续红楼梦》者,曷为而作也?又曷为而反对《红楼梦》之《儿女英雄传》?”所以,王国维得出一个结论:“故吾国之文学中,其具厌世解脱之精神者,仅有《桃花扇》与《红楼梦》耳。而《桃花扇》之解脱,非真解脱也:沧桑之变,目击之而身历之,不能自悟,而悟于张道士之言;且以历数千里,冒不测之险,投缧绁之中唯一的真正“具厌世解脱之精神”的彻头彻尾之悲剧。正如上段所说的“贾宝玉‘还玉’之言,即是去除‘生活之欲’”,也就是“具厌世解脱之精神”。王国维运用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理论来分析《红楼梦》之“解脱之道”。正是因为这样,王国维才肯定《红楼梦》这部悲剧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和伦理学价值,赞美它是“宇宙之大著述”。这也是王国维赞誉《红楼梦》的主要原因。
二、王国维错误评判《红楼梦》的价值所在
王国维以他的悲观厌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来分析《红楼梦》的美学价值,认为上述所说的“具厌世解脱之精神”就是《红楼梦》的价值所在。可是,虽然《红楼梦》并不是没有悲观消极的思想内容,但这不是它的价值所在。王国维从他的悲观厌世的人生哲学出发,把《红楼梦》这部现实主义文学巨著解释成为一部否定生活,否定人生的作品,显然是错误的。我认为,《红楼梦》的价值并不在于此,而在于“贾林”二人为了追求自由恋爱之权利,为了追求自己的真爱和幸福,勇于向整个封建礼教制度和世俗偏见发起进攻的精神;在于他们最终无法挣脱封建礼教束缚而“玉石俱焚”的悲剧精神;在于它预示着中国封建大厦即将倾倒的内涵。
数百年来,《红楼梦》一直是中国文学之顶峰,深受世人的喜爱和赞美。而为它作注,作评论和研究的人也多不胜数,其中不乏大家,因而形成了具有世界性的“红学”学科研究。但是,如果像王国维那样仅从他的悲观厌世的人生哲学出发,评论《红楼梦》,使其“着我之色彩”,认为“悲观厌世”和“解脱苦难”才是《红楼梦》的价值所在,那么,《红楼梦》就不会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了,也就不能让后人痴迷,不能“研究之不尽”。俗话说,“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莱特”。王国维之观点仅代表他个人之言而已,而且是欠妥的言论。因为任何一部伟大的文学巨著,其价值不可能在于它的悲观厌世,如西方歌德的《浮士德》就不是这样的。
王国维高度评价《红楼梦》没错,但他认为《红楼梦》的价值就在于悲观厌世的解脱之道,那就大错特错了。为什么王国维非要这样说呢?这是由他的悲观厌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所决定的。这不能代表《红楼梦》真正的价值所在。
三、《红楼梦评论》的思想主线与王国维自戕的矛盾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第二章中说,“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⑨他解释道:“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之域。当其终也,恒干虽存,固不得不复生于彼,而苦海之流,又将与生活之欲而无穷。”因此,他说,“故金钏之堕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不得者也。彼等之所不欲者,其特别之生活,而对生活之为物,则固欲之而不疑也。故此书中真正之解脱,仅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王国维认定解脱之道不在于自戕,而在于像贾宝玉、惜春、紫鹃那样“出家”之道。但是,既然王国维认定自戕非解脱之道,而又为什么他又要以“跳湖自杀”为解脱之道呢?王国维“跳湖自杀”与其人生哲学形成了一对矛盾。
对于王国维之死的原因,一向众说纷纭。有人说是“逼债说”,有人说是“殉清说”,有人说是“证自说”(即证明自由意志说),也有人说是“综合说”等等。不管怎样,总之,王国维是自戕了。王国维一边向世人推销他的“解脱之道”,一边又去自戕,自相矛盾,让人摸不着头脑。王国维解说《红楼梦》的思想主线,向世人兜售其“解脱之道”,其本身就是错误的,而且他自戕的做法更是自相矛盾,难以让人信服。
注释: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参考文献: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