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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救助” 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有所创新!

(2008-06-20 14:17:55)
标签:

婚姻

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

分类: 婚姻

           “婚姻救助” 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有所创新!

   事实上,中国的家庭功能与西方是不一样的。西方社会结构的重心居于个人与团体之间,而家庭是次要的。在西方,当个人罹患重症的时候,一方面由于医疗保障体系较为完善,他们可以得到较为及时的治疗;另一方面,他们更倾向于向相关团体寻求精神上的安慰,而不是家庭。受历史文化和工业化浪潮的影响,西方的社团组织非常发达,成员相互帮助、鼓励,能有效解决资金等问题。因此,面临困境,他们很少会为寻求精神安慰或医疗保障而结婚。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家庭高于个人和团体,是社会生活的核心,是社会制度的基础,必须为家庭成员提供包括养老、医疗、生育、救济、福利等全方位的保障。所以,在传统观念里,婚姻就意味着家庭成员之间要承担一切。而对于绝症患者来说,在其他社会保障缺失的情况下,婚姻不但是精神上的巨大慰藉,更是帮助患者康复、维持生计最实际的靠山。但也正是因为传统文化赋予了家庭太多的保障功能,使得绝境婚姻往往给健康的一方造成巨大压力,双方都将生活在巨大的阴影之中。 

    在中国福利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的今天,家庭的保障功能其实非常脆弱:巨额医疗费用等本该由政府、团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社会责任,都压在了年轻的伴侣身上,使他们不堪重负。 

    因此,对于选择“婚姻救助”的群体,社会应该给予足够的关注。一方面,社会舆论导向要积极健康,给予理解和关怀;另一方面,因为由此诞生的家庭抗风险能力非常有限,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有所创新,适当倾斜,帮他们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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