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生活琐记 |
一直是“狗狗”的忠诚使用者,今天无意百度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唉,我这名字,同名的也不少呢。不过,哪条是自己,还是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嗯?嗯?这条网络日志是说我吗?我一个激灵,好像言语不善啊。“编辑:吴欧
看了一下文章基本没有改动过题目改了一下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改了一下唉我的稿费阿没给我赫赫有兴趣的去下载pdf看一下吧……”(拷贝如此,没有标点符号不是我的问题啊。)
“文章基本没有改动过,题目改了一下,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改了一下”就发了,剽窃!!这可是大忌啊,作者固然文责自负,难逃罪责,但编辑不查证出处和文章来源,也是重大失误。何况人家还把编辑的名字放在哪里公示,并没有放作者的,矛头很明显啊。我开始心跳加快,这个“吴欧”是我吗?
可是,这个目录怎么都打不开,我使用了一下网络快照,看到这段话后一个链接,看上去煞是眼熟,赫然就是我做过的那个杂志的链接。果然是我!我顿时觉得血流的声音都加大了,我什么时候犯下这么重大的失误?竟然让一篇完整剽窃来的稿子从我手下过去了?
越急就越打不开那个链接,我只好再拷贝这个目录下其他的关键词去找个网络日志的主人。终于打开了这个名叫“站在405的阳台上”的网络日志主页,可是,这篇文章,我仍然打不开。同时,我脑子里不断搜索,什么时候可能出现这样的失误?不应该啊,那本杂志大部分的稿子都是直接跟专家约来的,之前和他们有过充分的沟通,基本上算是“量身定做”了,而从科学家那里拿回来的稿子,大部分也都是没有办法直接用的,必须把他们过于专业的语言改写成读者能接受得了的通俗的文字,最后还要清他们审过,以确认有没有错误。这个过程之后还能有稿子如此雷同,那真是奇迹了。就算采用了极个别的投稿,有什么稿子能只让我改了标题和结尾一句话就通过了?
还好,在主页上找到了日志主人的临时qq,赶紧接通。
可是,这个目录怎么都打不开,我使用了一下网络快照,看到这段话后一个链接,看上去煞是眼熟,赫然就是我做过的那个杂志的链接。果然是我!我顿时觉得血流的声音都加大了,我什么时候犯下这么重大的失误?竟然让一篇完整剽窃来的稿子从我手下过去了?
越急就越打不开那个链接,我只好再拷贝这个目录下其他的关键词去找个网络日志的主人。终于打开了这个名叫“站在405的阳台上”的网络日志主页,可是,这篇文章,我仍然打不开。同时,我脑子里不断搜索,什么时候可能出现这样的失误?不应该啊,那本杂志大部分的稿子都是直接跟专家约来的,之前和他们有过充分的沟通,基本上算是“量身定做”了,而从科学家那里拿回来的稿子,大部分也都是没有办法直接用的,必须把他们过于专业的语言改写成读者能接受得了的通俗的文字,最后还要清他们审过,以确认有没有错误。这个过程之后还能有稿子如此雷同,那真是奇迹了。就算采用了极个别的投稿,有什么稿子能只让我改了标题和结尾一句话就通过了?
还好,在主页上找到了日志主人的临时qq,赶紧接通。
我先表明了我的身份,对方有点茫然不知;然后我问他是什么文章被人发表在了那本杂志上,我是那篇文章的责编,他反应上来了。他告诉我,那是一篇上完生命伦理课之后的小论文。
哦,原来如此。这样的文章,还真是有被剽窃的可能。这是一个小小的栏目,只有一页,是杂志与一个知名大学生命科学院合作开设的,就学院新开设的《生命伦理学》选修课让学生小论文有个可以发表的地方,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栏目的确是我负责的。
这些小论文是任课老师和学院院长联名推荐过来的。任课老师是生命伦理学领域著名的学者,院长更是杂志的编委,有他们把关,科学性上自然无需我操心。因为是学生写的,文字上通常我也网开一面,整理通顺也就可以了。第一次上这小文章时,我在google上检索过,发现小文章中尽管有网络上的资料,但也不是完全照搬,作为素材使用,小孩还是做过整理的,毕竟现在的小孩谁不使用网络呢,没有故意剽窃的嫌疑也就可以了。杂志出来后我给学院寄了样刊和稿费,一切都很正常。第二期后以后我查得就没有这么严格了,难道真的马失前蹄?
我花了大段的口舌向这个“站在405的阳台上”的主人解释了这个栏目的操作过程,他表示知晓。然后我告诉他,如果他认为有人剽窃他的作品并且发表了,首先应该和编辑部取得联系,确认事实之后和编辑部协商解决,而不是在网络日志上指责编辑,因为你并没有和我取得联系来确认这件事情。
那边的小孩,好像很茫然(当然,这是我的猜测),他说:“我也打不开我这篇文章了,我不记得我说了些什么,但我好像没有指责你啊,也没有说谁剽窃过我的文章啊。”嗯?嗯?什么个情况??
于是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叫臧兆伟。”
咣铛,我倒!
这个名字我是有印象的,我发过的学生小论文中,就有一个学生的名字叫臧兆伟!
……
结局呢,是这样的:
我告诉臧兆伟同学,样刊和稿费我都寄给了学院的老师,请他们代转,毕竟他们是组织活动的一方,何况邮寄地址不变于我来说更方便。他表示赞同,是该如此。我请他去学院查查样刊和稿费。他说文章发了他就很高兴了,只是在自己的网络日志中说了那么一句而已,稿费就不要了。但我告诫他,我已经寄了,你就应该去查查看。
还有,他说在他能打开文章的时候,去修改一下那篇文章的措辞,以免别人也误会我是一个没有职业素养的编辑。啊哈,善解人意的小孩!
哦,原来如此。这样的文章,还真是有被剽窃的可能。这是一个小小的栏目,只有一页,是杂志与一个知名大学生命科学院合作开设的,就学院新开设的《生命伦理学》选修课让学生小论文有个可以发表的地方,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栏目的确是我负责的。
这些小论文是任课老师和学院院长联名推荐过来的。任课老师是生命伦理学领域著名的学者,院长更是杂志的编委,有他们把关,科学性上自然无需我操心。因为是学生写的,文字上通常我也网开一面,整理通顺也就可以了。第一次上这小文章时,我在google上检索过,发现小文章中尽管有网络上的资料,但也不是完全照搬,作为素材使用,小孩还是做过整理的,毕竟现在的小孩谁不使用网络呢,没有故意剽窃的嫌疑也就可以了。杂志出来后我给学院寄了样刊和稿费,一切都很正常。第二期后以后我查得就没有这么严格了,难道真的马失前蹄?
我花了大段的口舌向这个“站在405的阳台上”的主人解释了这个栏目的操作过程,他表示知晓。然后我告诉他,如果他认为有人剽窃他的作品并且发表了,首先应该和编辑部取得联系,确认事实之后和编辑部协商解决,而不是在网络日志上指责编辑,因为你并没有和我取得联系来确认这件事情。
那边的小孩,好像很茫然(当然,这是我的猜测),他说:“我也打不开我这篇文章了,我不记得我说了些什么,但我好像没有指责你啊,也没有说谁剽窃过我的文章啊。”嗯?嗯?什么个情况??
于是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叫臧兆伟。”
咣铛,我倒!
这个名字我是有印象的,我发过的学生小论文中,就有一个学生的名字叫臧兆伟!
……
结局呢,是这样的:
我告诉臧兆伟同学,样刊和稿费我都寄给了学院的老师,请他们代转,毕竟他们是组织活动的一方,何况邮寄地址不变于我来说更方便。他表示赞同,是该如此。我请他去学院查查样刊和稿费。他说文章发了他就很高兴了,只是在自己的网络日志中说了那么一句而已,稿费就不要了。但我告诫他,我已经寄了,你就应该去查查看。
还有,他说在他能打开文章的时候,去修改一下那篇文章的措辞,以免别人也误会我是一个没有职业素养的编辑。啊哈,善解人意的小孩!
还有吗?还有,我们交换了博客链接,他成了一个新藕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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