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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也:杀人者母亲!——甘肃康乐人伦惨案之我见
导语:甘肃康乐发生人伦惨案
8月24日下午,甘肃康乐县发生一起人伦惨案,一位年轻的母亲杀死4个孩子后,服毒自杀不治身亡。不日,该女子丈夫再次服毒身亡,四世同堂的8口之家,6口人身亡。媒体报道,这个家庭极度贫困,最值钱的家当是三头牛,三年前,其享有的低保不知因何被取消。
有读者问关于此事件的看法。诚然这是人伦惨案,但媒体报道够吸引眼球的,幽幽地一句“低保不知因何取消了”,于是就定格为“因贫致死”。但是“具体案情警方正在调查中”,警方尚不能断言,媒体就写出这等充满导向性的文字,是法官呢还是神探,这是明显是在误导舆论!
一
细细读此新闻调查,实在粗制滥造,所谓“道听途说,德之弃也”!记者仅问一下村民,就来个语焉不详的论断——“三年前低保被取消”,路就这么被带歪了,无脑受众开始架炮开枪,对当下的扶贫政策和民族政策进行猛烈炮击!
此种逻辑想想也是醉了,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权力决定另外一个人的生死,除非是法律!明明是母亲非法剥夺孩子的生命权,四个子女是他杀,这现实引来的舆情也真是魔幻!
古语云:“虎毒不食子”,这母亲居然残忍到杀害自己生下来的4个骨肉,而且完全无视孩子们的求生的本能,毅然断然地施以毒手,用斧子来劈不想服毒的孩子!
此种残忍的行为,不仅超越了历史上一切罪大恶极的人物,甚至在动物界里面,都有比她高等的!这样的母亲本质就是毫无人性,或者说已经丧心病狂了,毫无怜悯之心,死了都算便宜她了!
虽然中国的法治现状十分骨感,但我还是心存美好愿景的,始终认为规则更重要:杀人者身份无论贵贱,关系无论亲疏,罪既为罪,不能因之减一分!
令人可笑的是,吃瓜受众因为这位母亲是穷人,杀死四个孩子就俨然成为反抗体制的化身了?
有人开始美化的这个母亲的行为,悲情地说:人生而苦难,何时方是尽头?悲剧的根源即使不是贫穷,贫穷也是悲剧发生的一大推力!这一家六口的死亡,不仅仅是非正常死亡,更像一种伟大的以死抗争,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呼声是极其微弱的,可以忽略不计,人们宁愿关注王宝强和马蓉的“狗血婚变”、郭德纲和曹云金师徒二人的“撕逼大战”,也绝不会跋山涉水、千里迢迢跑到一个贫穷落后的地方倾听心声。只有这种决绝的、激烈的死亡方式,才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引起人们对贫穷的反思,这是对命运最无力的一种抗争,也是最无奈的一种抗争。她没有什么还能够把握,除了受尽磨难、一文不值、低微如蝼蚁的生命。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在这个人相食的社会里,活下去需要有比死更大的勇气!
作为杀人犯的母亲,能因贫穷就能洗白?险些又要“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了!这是其实是另一种卑鄙的“消费”,带着浓浓的“鸡汤味”,而且私挟着“带路”的逻辑!
难道我们能确定不会有其他原因?极可能是极端个例,毕竟这是非常特殊的家庭,一方面确实是贫穷,另一方面是男方入赘,很有可能会出现如右的情况:一是该年轻母亲有精神疾病?二是夫妻吵架后极端应激反应(比如嫌弃入赘男怂蛋)?三是村干部常年欺负她的家庭……一切皆有可能的,最终定论还是需要警方作出调查的。更何况,有些人脑子确实脑子有病,再好的生活状态之下,也会举起屠刀向人砍伐而去的!
富人杀人全民唾骂,恨不能诛连九族;穷人杀人全民开脱,恨不能洗洗白——这种逻辑也够可以的!
二
正因为如此,我认为某些新闻工作者确实挺辣鸡的,制造的新闻也够辣眼的,缺乏必要的新闻职业素养。母亲拉着孩子去死,没有遗书,没有遗言,就直接臆测为“穷死”!具体如何穷死的,又是闪烁其辞,根本不作严谨分析:大书特书家境贫穷,光说房子破得家徒四壁,但政府要给她家危房改造却没有说;有14亩3头牛一只母猪,还有丈夫在镇上养猪场打工,却又一味地强调没有经济来源,而且使劲往3年前取消了低保上面套,但这个“定格”又仅凭村民一句“不知道原因”!
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新闻调查,须知“取消低保”据我所知,还是有案可稽的,总有这样那样的具体原因:申请人是什么态度,后来有没有再申请……毕竟已取消三年了,这三年中有没有遇到某些村干部的故意刁难……这些其实记者可以移步到当地民政局核实一下的,然后再负责任地发新闻,但是这样大张旗鼓发“低保被取消”,明显是在带节奏,确是有搞大新闻的嫌疑,把自杀、回民、低保、贫困等这些社会敏感词组合在一起,于是一大波人被带走了,开始不亦乐乎起来!
舆论因此也有节奏地狂欢起来,目前两种说法广为流传:
一是因为是贫穷自杀。你看看,这户人家穷得活不下去了,扶贫扶得穷人因贫自杀了,经济总量全世界第二,有钱的国家推出精准扶贫到底扶到哪里去了?这里面一定有腐败!
二是因为是民族政策。事发地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你看看,这个地方有钱造清真寺造了3000座,却没有钱来扶1家人的贫,国家的民族政策真是狗带了,钱都被挪用到造庙了!
顿时,“阴谋论”尘嚣甚上,直陈舆论管控太恶心,有意漏掉“临夏”这个地名,这可是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之一!于是,就有了200亿造3000座清真寺的说法,言之凿凿地指出扶贫款都被挪用了!
民族问题当然是有的,但民族问题跟民政事务又是两码事:一来低保没有民族限制,二来中央拨款是专款专用的,不存在拿低保的钱去盖什么清真寺!其实,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回汉矛盾也没有那么可怕,大家该挣钱的挣钱,该生活的生活,新闻中的丈夫不正是养猪场上班吗?据新近官方公布的消息是:2015年其家庭总收入为38164.5元,人均纯收入为4770.6元;2016年1-8月份家庭总收入20120元,其中种植业收入7920元,务工收入6200元,能繁母猪收入6000元。这户家庭虽然是贫穷,但根本不至活不下去的!
这是典型的看到临夏回族就跳脚,看到低保就腐败,看到死人就要一枚大清果药丸……事实真相还未到来,我还是在等待案情的真相,也不想急着扣帽子,这是做一个旁观者的基本操守!
结语
当然我认为:国家的职责确实是保护弱者,如果这个国家保护不了弱者,那么,这个国家没有存在的意义!但我还有始终坚持一个观点:能拿得起刀杀人的人从来就不是弱者!
杀人者身份无论贵贱,关系无论亲疏,罪既为罪,不能因之减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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