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通谈复利:僵化的复利得不偿失(二)!
(2009-11-20 17: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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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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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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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利,有时也会成为误导投资人的工具。
中国资本市场上的 基金,包括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都特别喜欢鼓吹复利,这里有深刻的原因的。某阳光私募基金,主张买入好
公司,长期持有,依赖复利获取若干年后几百倍的利润增长,在这个基金的
理念中,长期持有,获取复利,是其核心的指导原则,以及核心的营销口号。但是对这个基金的分析后,发现很多矛盾,比如这个基金的管理者主张长期持有,依靠复利,也就是说挣的钱都要留在基金里面,然后靠时间和复利的共同作用获取更多的回报,这也是大众理解的复利的一般作法,但是该基金管理方的信托合同中明显地写道,管理者的分利原则是:新高价原则。所谓新高价原则是只要基金的管理者使得这个基金的净值创出新高,那么就立即分红,分红的方式是增值部份,基金的管理者拿走20%,留下的80%作为投资人用于追求复利,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如果追求复利,那么管理者何苦要在新高创出来以后马上就要分走20%呢。我们说,巴菲特管理的基金赢利之后客户可以拿走钱,巴菲特并不鼓噪客户把钱留下做复利,在巴菲特给股东的信中,最后的结尾总是要提醒客户,伯克希尔公司可以协助客户把利润做慈善。而巴菲特本人并不对利润进行分配,巴菲特本人的管理费基本是不提的,最终形成他在伯克希尔公司越来越高的股权比例,而客户大部份都去现实地享用他的赢利。
而我们看这家私募基金的做法是什么呢,客户赢了利就宣讲复利,希望客户做复利投资,而管理者,至少在分红模式的确定上,一旦有增值,管理者马上把手续费收入囊中。这是在基金合同文件中的公开内容,不知道在具体运作中,管理者分到的20%是提走了,还是继续留在基金里,但总的来说,管理者是一有赢利就兑现,急于把属于自己的钱拿走。从这一点上讲,管理层的复利观点是只对客户的,而不是对自己的,从一有新高创出就快速分红的合同规定来看,这并不是要长期复利,如果是长期复利,它的分红结算周期应该很长,不是说要三十年后再分成,完全可以五年分一次成,为什么要那么着急呢?这使人不得不怀疑这种主张长期持有,追求复利的目的,很大的可能就是为了让客户的钱永远在自己的控制之下,而一旦获利,马上管理层就会兑现,但客户尽量不要兑现。
有很多鼓噪复利的人都是很有才干的,他们在洗脑,在引导舆论的方面堪称大师,他们告诉 投资者在30年、50年之后中国是什么样,地球是什么样,到那时在复利的推动下,客户的资产又会膨胀到巨大,所以必须坚持复利,如果不坚持复利,那就是目光短浅的、头脑
简单的、不成大器的、可怜的小商人和小人物的做法,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在鼓噪复利的人,把不坚持复利的人描述成小商人、小角色的时候,在自尊心的趋动下,人们就心甘情愿地做大人物。但是凌通想说的是,99.999%的人的
命运是必然的小商人、小人物,大商人、大人物是少之又少的,这种概率远低于中彩票大奖。成为一个小商人、小人物,是大部份普通人,甚至于不普通人的必然的命运,这是最大的大概率,投身于股市的99.999%的人最后的结果就是小商人、小人物,在各行各业都是这样的规律。大人物比中彩票的概率还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投资人应该认识到,成为一个小商人是一种必然,是你努力的最大的可能,成为一个小商人并不丢人,足够幸福和圆满的了,没有成为乞丐、流浪汉、农民工,难道不是很成功吗。凌通在这里并不是宣扬宿命论,并不是不让大家奋斗以取得巨大的成功,只是说以巨大的成功,以大商人为诱饵所开出的复利这个药方,本身就没有客观依据,本身就是理论上的事。
所以凌通认为复利能带来财务大幅增加,从理论上、逻辑上、数学上是对的,但是在现实投资的应用和现实的环境下,就很复杂,所以需要投资人全面地看待复利,以上就是凌通关于复利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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