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同事最后的结论是,如果就罚50元,一个月上班22-24天,天天罚款也就1000多一点;可是每次150元,如果都这样迟到,估计要破产:男的去当鸭子,女的去作小姐。
鸟为食亡。才为财死。
为了这点破钱,每天早上7点钟就要醒来,屁颠屁颠跑单位摁指纹。一个多月了,有点崩溃。
原来的行话说: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上帝欲使人疯狂,必先让其买房。照目前的形势看,应该是这样的: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下岗;上帝欲使人下岗,必先让其罚款。
前几天到外公外婆家,看到门口贴着的07年版的基督教画像上有一句经文:“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上帝啊,难道我们都是坏人吗?我们都认识我们的钱,可是我们的钱却总是不太认识我们,总是要想方设法跑到罚款单上去?
每天睡眼朦胧,屁事没有地跑到办公室守着,难道是怕办公室被人搬走吗?
哎,可惜人不是公鸡,如果是公鸡,每天一大早起来,还可以吊吊嗓子唱几句卡拉OK,或者满大街叫母鸡把屁股翘起来,准备下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