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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上班

(2008-04-03 11:45:51)
   单位实行新制度,每天上午8:30分指纹打卡上班。迟到者,罚款50元;而且,年终奖里头还要再扣罚款的2倍。就是说,迟到一次,150大洋。
  一帮同事最后的结论是,如果就罚50元,一个月上班22-24天,天天罚款也就1000多一点;可是每次150元,如果都这样迟到,估计要破产:男的去当鸭子,女的去作小姐。
  鸟为食亡。才为财死。
  为了这点破钱,每天早上7点钟就要醒来,屁颠屁颠跑单位摁指纹。一个多月了,有点崩溃。
  原来的行话说: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上帝欲使人疯狂,必先让其买房。照目前的形势看,应该是这样的: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下岗;上帝欲使人下岗,必先让其罚款。
  前几天到外公外婆家,看到门口贴着的07年版的基督教画像上有一句经文:“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上帝啊,难道我们都是坏人吗?我们都认识我们的钱,可是我们的钱却总是不太认识我们,总是要想方设法跑到罚款单上去? 
  每天睡眼朦胧,屁事没有地跑到办公室守着,难道是怕办公室被人搬走吗?
    当然,制度也有它的优越性,最大的感受就是,每天指纹打卡后,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四处找地方,吃早餐去。
  哎,可惜人不是公鸡,如果是公鸡,每天一大早起来,还可以吊吊嗓子唱几句卡拉OK,或者满大街叫母鸡把屁股翘起来,准备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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