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等四种校法是校勘的重要方法。即可单独运用,又常综合运用。
1.对校法。对校法即广备众本,用同一部书的各种不同版本相互校勘的方法。对校的前提在于广泛收集现存的各种版本,分析版本的源流,鉴别版本的优劣,确定底本和校本。选好底本和校本后,对校凡有不同之处,一一记录在“校勘表”中。通过各本对校发现版本间存在的异文,从而为进一步确定底本正误提供可靠的内证。对校法的特点是“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虽祖本或别本有讹,亦照式录之”。这样简便、稳妥,不参己见,平实可靠,无妄改之弊。但因不校是非,不能为读者提供正误。
2.本校法。本校法即将本书文字互证,比较异同,从而判断书中的错误。是获取内证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无版本对校的情况下,更显得十分必要。本校法的前提是书籍必须出自一人之手,资料来源必须相同。本校法通过比较一书前后文字,判断正误:目录和正文标题之间相互校勘,前后文句之间校勘,正文和注文之间相互校勘,用文义、文例进行校勘,用文辞、音韵对应进行校勘等。本校法的特点是以本书前后文字互证,抉择异同而正误,有点在于无对校本和他校本可据的情况下,仍能校正错误。缺点是有一定局限性,一般不可妄改校出的误脱衍倒。
3.他校法。他校法即用不同著作的相同内容进行相互校勘的方法。他校法的前提是必须弄清本书与他书的关系,对他书必须有所选择。他校法要先进行初校,格式与对校法略同,不同在于用他校本初校时,应在表前或后注明他书异文出自何卷何篇,以备查阅和撰写校勘记时使用。初校完成后,对校勘异文进行分析处理,用引文进行校勘,校勘误脱衍倒等。他校法的特点是范围最广、用力最劳,非此法不能证明文字的讹误,不宜轻改原文。
4.理校法。理校法即据理推测正误的方法。此法最为玄妙,前提是必须精通古汉语知识,精通本专业知识。理校法的校勘包括:用文理进行校勘,运用训诂知识训校字词,运用语法知识分析文势;用医理进行校勘。理校法的特点是:最为高妙,带有一定的冒险性,不如其它校法稳妥。必须态度严肃谨慎,不可凭空臆造,臆造妄改往往造成“不误为误”的弊端。
四种校法虽独立成名目,但实际应用中,并不是孤立的使用,而是几种方法综合运用,特别是针对比较复杂的问题时,更应如此,“曲径旁通,多方求正,终得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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