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达内的话题,也许和儿童教育关系甚远。但他昨天的道歉,确是直接和孩子有关。我在博客里最后一次谈论他了,其余的留给自己以后和孩子谈她的偶像(我会鼓励她对一个人品高尚的偶像崇拜),留给自己一点记忆或者也是记录事实。
网上公布齐达内在接受法国电视台采访时,为自己的行为向那些看电视的孩子做了道歉。他最先考虑到的影响,是对处于善于模仿的孩子们,他说:“我希望那些在电视机前观看比赛的孩子们能够原谅我这一举动。当然,对于这一过激行为是我不能以任何理由来推脱责任。”那个激怒他的人,怎么不敢出来道歉呢?
国际足联的裁判,应该学习下我们中国的俗语:一个巴掌拍不响。把这样一个向来平和的人惹到连大力神杯都不看就走的境地下,齐达内说他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在西方人的眼里,自己的人格高于一切,这是最起码的尊重。人格受辱,是他们绝对不能接受的。
我们做家长的在孩子犯错误的时候,经常会怒不可遏地进行指责。家长批评孩子自古都是天经地义,这是属于家长的与生俱来的特权。不过千万不要刺伤孩子的自尊,更不能有辱他们的人格。我们常说“就事论事”就是这个道理。就像你的孩子如果是这次考试成绩不好,帮他分析原因绝对比你呵斥“再也找不出你这么笨的孩子”要有效得多。
做家长的要知道孩子也有自己的尊严,也需要家长维护他们的自尊。批评的手段不正确,孩子们有可能会被惹急呀。
所以,教育孩子的时候,针对的是一个具体的事情,而非是针对人格。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