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
22日下午,重庆开县汉丰街道第二中心小学二年级学生杨连彬,再次给在外地打工的母亲打电话,称老师让交批改作业的钱,如果不交钱,以后作业老师就不改了。老师解释称,“作改费”只针对家庭作业,家庭作业属课外作业,不交钱老师有权不批改。
昨日下午,重庆开县汉丰街道第二中心小学(以下简称汉丰二小)二年级学生杨连彬,再次给远在广东东莞打工的母亲秦玉华打电话:“老师让我们交批改作业的钱,如果还不交钱的话,我以后的作业老师就不会改了。”秦说,批改作业费简称“作改费”,小学语文、数学每科200元。
我完全支持老师的做法。
首先,课外作业是老师额外的劳动,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属于正常工作之外的劳动应该有报酬。老师这个职业本来压力就大,劳心劳力。上级和老师要成绩,家长和老师要成绩,搞得老师天天心理负担很重。这些额外的心理负担谁给报酬?老师上班期间作业备课等等就已经精辟历尽了,再批改大量的课外作业,理应得到额外报酬。陈老师说,一个班的课堂作业都有五十多份,工作量本来就大。家庭作业由于属课外作业,因此,没有交钱老师就有权不批改。此话有理。
其次,收取课外作业批改费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消息说,很多家长外出打工,家中只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能对家庭作业进行批改,他们在自愿的前提下,以每科200元“作改费”,帮助家长批改作业、指导学生的家庭作业。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批改课外作业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不愿意缴费的就可以不做,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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