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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三峡大坝建起后,坝区的旅游资源和交通道路被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垄断经营:参观的游客每人要交105元的门票,公众无偿出钱建成的三峡大坝,成了少数人牟利的“摇钱树”;对三峡专用公路和坝区道路的封闭性管理经营,使得目前每年多达40余万台的大型货运车辆,被迫实行“水陆水”翻坝转运,使运输时间由陆路行走仅需半小时增加至13小时。为此,由北京大学的反垄断法专家盛杰民教授发起,包括清华大学法学教授王保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王晓晔等十二位经济法学界知名学者,于3月16日联合署名向国务院领导上书,呼吁打破三峡道路封锁和旅游垄断。学者呼吁:一、向社会开放三峡对外公路;二、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免费参观三峡大坝。
此消息一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支持者占据多数。
我认为,适当收取一点费用利大弊小。
一、三峡大坝建成之后,需要不断维护完善,还要管理,在还不富裕的中国,适当收益取一点费用,对于大坝的维护三是有利的。
二、收费限制参观人数,保护大坝。举世著名的三峡大坝,是人类征服自然的一个奇迹,谁都想去目睹它的宏伟,去感受中华民族的伟大创举。但是,如果不收费,参观的人必然会成倍甚至几十倍的增加,对三峡大坝及其环境会造成巨大的破坏。收取一定的费用,可以限制参观人数,起到对大坝的保护作用。
三、另外,收取一定的费用,对于纳税人来说也是公正的。很多没有能力到三线大坝参观或者是离三峡大坝太远的纳税人,基本上没有机会到三峡大坝参观。而那些有能力或者离三峡大坝近的纳税人就可以随时到三峡大坝去参观。通过收费可以使那些去不了的纳税人达到一点平衡。
当然了,收费也不是盲目的收费,也要有限度。
一、收费要有数量限制,不能收费太高。
二、收费要具有公益性,绝大多数要上缴国库。不要落入地方或者是某些人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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