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了很大的雪。是今年的第一场雪。
先一天晚上,MBA搞迎新晚会喝了些酒没开车回家,早晨只得步行着去听课。从家里到听课地要走半小时,刚出门,在大风狂吹中,雪便开始飞舞。穿得很少,又刚刚洗了澡,头皮、耳朵、脸甚至骨头都冻得生疼,却坚持步行。被冻着的感觉很不错,况且是乱雪飞舞的冬日早晨。
从什么时候开始盼着下雪、迷恋雪的呢?小时候是不盼着下雪、也不迷恋雪的。不盼,是因为不缺雪,记忆里,乡村的整个冬天都被雪盖着;不盼,也因为下雪天就更冷了,那时候每年冬天手和脚上都要生冻疮,春暖花开时,手和脚上还全是疤痕。
老师在讲课,透过酒店的玻璃窗,雪越下越大。风骤起时,风雪乱作一团;风暂歇时,雪絮絮飘落。整整一个上午,眼神一直不断地飘向窗外,耳朵一遍遍地从教师那抑扬顿错转向风和雪的声音。房顶白了,地面白了,走过的人身上也白了。
雪整整下了一个上午。中午吃饭的时候还在飘零星的雪花。
天冷,路上的雪被压过,冻了厚厚的一层。回家时车开得和走路一样慢。与其说为了小心翼翼,还不如说在感受那慢如同滑冰的感觉。平时五分钟的车程,走了整整20分钟。到家了,又想:这天这路,对头可怎么回家呀?又开车去接她。对头在学校扫了一个下午的雪,手和脚都冻木了。见我去接,是第一次,又是雪中送碳,对头感动得不行。
写完这博客了,忽然想起个四字成语,自己先笑了。这四个字是:附庸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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