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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有感而发 |
还在我休产假的时候,有天去银行查了一下我产假期间的工资,突然发现比我原本的工资少了差不多一半,很疑惑,不是国家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该享受与其在职时一样的待遇”吗?为什么我的无端端就少了一半了?于是抓起手机就打电话给公司算工资的部门----人力资源部。其实我很奇怪为什么我现在就职的这家公司算工资是人力资源部,因为以前我所在的公司都是财务部核算工资的,怪了!话题扯远了,管它是哪个部门算呢?我只要找到给我核算工资的部门和相应的同事就行了。
2007年4月的某一天(当时我还在休产假)
我:“喂,您好!请问是人事部吗?”
小A:“是啊!什么事?”
我:“哦,您好!我是XX,你是小A吧,我想找你问一下我产假期间工资的事。”
小A:“不是按规定发给你了吗?”
我:“是发了,可我想问一下到底是该发多少?”
小A:“上面劳动局拨多少我就发多少。”
我:“可是国家规定是说企业要按法规规定的职工实际应享受的待遇予以给付,职工应享受的待遇高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由企业补足,低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多拨付部分,企业可留作生育调剂金统筹使用。我四个半月的工资高于市劳动局拨付的工资,为什么单位不把差额补齐?”
小A:“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知道国家和本市劳动局都有这样的规定,但我只是一个办事的,你最好是去找领导吧!”
我:“哦。。。那好吧!我去找领导,谢谢你啊!”
紧接着我又拨通了人力资源部领导的电话。
我:“喂,您好!请问是C部长吧?我是XX。”
C:“哦,你好!有什么事吗?”
我:“我想问一下我产假工资的事情,不是国家规定----”
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C打断了。
C:“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国家和市里面是有这样的规定,但企业有企业的困难,还希望你能体谅。我们厂一直就是这样操作的,上面发多少我们就发多少。”
我:“但是你们这样做是违规的。”
C:“你不用跟我说违规,国家是有国家的法规,但公司有公司内部的规定,这个事情你爽也罢,不爽也罢,就是这么着了。你要不服你可以去告,不过呢我觉得没有告的必要,又没多少钱,就这样了。”
啪!电话被挂掉了!
当时我心里那个气啊!马上打电话问了一下其它以前生过小孩的同事,她们的答复是她们也没有得到过企业该补齐的那部分工资。老公回来后跟他也说了这事,后来我们都觉得如果我去劳动局告,我肯定能赢,但我的这份工作可能就不保了。一想想现在孩子还小,目前这份工作离家还很近,那也只能先忍忍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我休完产假来上班已快三个月了。前不久和公司一个资深工程师闲聊时聊到此事,她告诉我这是我该得的权益,一定要去争取!更何况以前我们是国有企业,可能诉说无门,现在已经改为外资了,老外敢不遵守中国的法律吗?想想也是啊!凭什么啊?凭什么要白白扣掉我几千块钱?对!去找总经理!
这时候自己的英语优势发挥了作用,跟总经理的沟通非常顺利,果然不出我所料,总经理根本就不知道此事,也不知道中国有这样的法律法规,他承诺一定去了解此事,一定要按照这里的法律办事,并且承诺要给我一个圆满的答复。
事隔两天,人力资源部的C部长打电话叫我去她办公室。
C:“XX,由于总经理过问了你的事情,后来我又仔细阅读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确实是有这个规定,所以现在公司给你补回了这部分钱,是这么多,你看一下。你是公司第一人哦,以前从来都没有人得过这个钱。”
我把那个金额看了一下,咦,怎么又比我自己算的要少了五百多?于是,我又开口问了,
“谢谢C部长,但金额好象不对哦!”
C:“有什么不对啊?扣了你的个人所得税几百块。”
我:“为什么要扣啊?如果当时你按月发给我的话,我根本就不用交那么多的个人所得税,你现在把这个补偿的部分连我这个月的工资加在一起发给我,数额当然很大,个人所得税自然要多好几百啊!”
C马上面露不悦,很生气地说道:“那你说你要我怎么办?怎么发?”
我:“我怎么知道你怎么办!”
C:“XX,公司帮你补齐这个钱了,你还想怎么样?!公司帮你修正了你的那个错误。。”
我听到这里,马上打断了她,“怎么是修正我的错误,是你们的错误,正是由于你们工作的失误,而要我来承受这个税额,你们这样做是不是不对呢?”
C:“行啦!你不要再说啦!就是这样啦!这件事情我已经很烦了!要不满你就去告吧!人家好多单位的员工加班,单位都不支付加班费,人家还不是照样要干,国家有法律,但各个企业有各个企业的规定,我们公司就是这样的,就这样啦!”
我被她的话气得不行了,作为人事部门的主管领导,明明知道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就是不执行,并且是不执行很多年(我提出的这个规定在本市从2001年10月1日起就执行了),我不知道像她这样不作为的领导为什么还一直在这样的领导岗位上?!
刚一出她办公室的门,正巧碰到总经理下楼,于是在楼道里就又给总经理反映了此事。满以为这次总经理又会出面帮我解决这件事,但出乎意料的是,总经理的态度与两天前比起来,有了180度的大转变!
(把和总经理的对话翻译成中文记录了下来)
我:“总经理,我的那个事情已经解决了,谢谢你!但为什么由于人事部门的失职而要我来承受这个税钱呢?”
总经理:“你要我补发给你这部分钱,我已经补给你了,你还要我怎么做?!”(听听,这已经和C部长的语气一致了。)
我:“但不管怎样,如果当初按月发给我,我是不用承担这么多税钱的啊!”
总经理脸色一变,答道:“我们新公司把这个钱发给你已经很不错了,要是换成没改制之前,你肯定会得不到这个钱,你是享受这个待遇的第一人。”(天哪!作为刚来这里不到半年的老外,他怎么就知道我在改制之前就得不到这个钱呢?他怎么就知道我是这个公司得到这个待遇的第一人呢?怎么与C部长的话一模一样!)
我愤怒,当即说道:“以前他们这样做就是不对的,如果公司不发,我们可以去上告的!”
最没想到的一句话终于出自我一直还当作撑腰杆的总经理之口了,“那你去告吧!”随后他扬长而去,丢下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发愣了半天。
无语了!本来这个事情在老外那里是可以得到圆满解决的,但最终因为我们C部长在总经理面前的一番话(我猜想的,不然他们的话怎么如此一致浚。沟帽居κ俏腋玫玫墓ぷ剩吹钩晌怂歉业亩鞔停》珊卧冢浚」ê卧冢浚∥颐侵泄说难彰婧卧冢浚?/P>
本来总经理是很想解决好此事的,但由于我们自己的同胞为了求得自己的饭碗稳固,在老外面前就极尽谄媚之能事,想尽千方百计讨好老外,一点都不为自己的同胞,自己的同事去争取我们该得的利益。
其实我一直去找总经理申诉此事,并不是为了那几百块的税钱,我只是想去讨个公道,讨回我们中国人的颜面!但,我,作为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在他们面前是多么地无能为力!我已经尽了我最大的努力去争取了,但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在现在这个社会,在目前这样的国情下,我为了我的这份工作,只能自己受委屈了!如果我去劳动局告,我可能会赢,但我的工作肯定就没了,但目前我还需要这份工作,所以----我,无奈!
其实老外在中国的地盘办厂,本就应该是遵守中国的法律,他们本来是很想去遵守的,因为他们也生怕哪里没做好,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而受到什么样的制裁,但就是因为有了那样一小部分卖国求荣的可耻的人们,正是因为他们对自己同胞的蔑视,使得老外也跟着就瞧不起咱们了,觉着中国的法律也是可以不执行的,并且不执行不遵守也没什么时候后果!
可悲啊!我们那一小部分可耻的同胞们!
要想咱中国人腰杆直,首先我们自己得挺直了!千万别趴下!千万别让老外瞧不起咱们!
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是神圣的,老外在中国就得遵守,不然一样要受到相应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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