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捶碎红楼(18)探佚出的“真本”优于续书吗?(2)

(2007-10-09 14:11:19)
标签:

人文/历史

分类: 捶碎红楼
 

3、贾宝玉和史湘云结为夫妻说。

 

红学家们搜罗了许多“证据”,说明贾宝玉和史湘云最后终成眷属。说是史湘云就是脂砚斋的原型,宝玉在离开宝钗出家之后,又还俗了一次,和当时丧偶并且家境破落的史湘云结为夫妻,但最后宝玉又来了个“二次出家”,抛下了史湘云。

当然,这个说法也并非空穴来风,据说从清代时就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曹雪芹在前妻死后曾续弦,这事不假。这个后妻据考证说是年轻时早与雪芹熟识的一名女子,那时候她同样家道败落、窘困潦倒,于是和曹雪芹结为贫贱夫妻。这个人据说就是脂砚斋,也就是书中史湘云的原型。

但是从江湖夜雨的思路讲,证据无所谓,《红楼梦》是本小说,不是历史,无所谓真实不真实,而在于怎么写,更能有文学价值,更能有艺术感染力。贾宝玉毕竟是小说中的人物,他没有必要按曹雪芹的真实经历写,贾宝玉“悬崖撒手”后又“跳”上来,娶了史湘云(一般说此时宝钗也早卒),他就和湘云贫贱夫妻相互扶将罢了,怎么又玩一次“悬崖撒手”(出家)?玩蹦极吗?太没有责任心了吧?当然曹雪芹是没有出家的,他亡故时,是新妇飘零目岂瞑,而宝玉出家是书中早已规划好的,总不能又不让他出家了吧?所以这样写的话,就出现了很多的矛盾。璫0_G8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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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这样写,大大削弱了《红楼梦》一书的魅力,尤其对于贾宝玉的形象损害最大。这样写贾宝玉简直就是个无赖啦,死了黛玉就娶宝钗,宝钗死了就娶湘云,还说什么痴情多情,和一般俗人并无区别。更无所谓什么“悬崖撒手”之说,只能说他挣扎着不想撒手,但被现实一脚踹了下去,而且刚爬回来,又被踢了下去。

 

4、“兰桂齐芳”的光明尾巴:

 

宝玉及贾兰中举,贾府似乎又有了复兴的希望,这在过去是续书很大的一根“辫子”。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借甄士隐之口说过这样一句话: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流行抓辫子的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事成了续书的死穴,一点就瘫。因为那个年代,自然是贾府越败落,越象征着封建社会最终走向灭亡。续书中露出个“光明尾巴”,不免让反对续书者理直气壮地揪住,大批特批。所以当时敢说续书好的,也没有几个人。

但此事缘其本因,曹雪芹的原构思中也应该有此情节。在李纨的判词中明确写有:“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又在《红楼梦曲》中《晚韶华》那首中说道:“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当然下面是不好的词了――“昏惨惨黄泉路近”,不过毕竟预示着还是会有“戴珠冠,披凤袄”、“头戴簪缨,胸悬金印,爵禄高登”这样的情况出现的。

这些都是前八十回里白纸黑字写的,为曹雪芹的本意无疑。所以贾兰中举发达,是确定无疑的情节。虽然按曹雪芹的意思,是说李纨虽然等到了儿子升官发达,光宗耀祖,但是却没有充分享受这些福份,不久就死期来临了。不过即使是这样,如果让曹雪芹来写的话,也会有个“光明尾巴”的,如果让贾府一败涂地,统统坠入十八层地狱给阎王老爷挖上几千年的煤,那何来李纨“晚韶华”一说?

《笑傲江湖》一书中刘正风说莫大的琴声只是催人泪下,摆脱不了市井之气,不免落于俗套。真正的好音乐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确实是符合中国传统美学的,如果将情节写得特惨,其实未必能动人。贾府如果被烧成一片白地,大小人等,鸡犬不留,杀得干干净净,血流成河,未必就更有艺术感染力。现在续书中的故事,虽然家境复兴有所希望,但是贾宝玉却撒手尘寰,众儿女们也死的死,散的散,漫长岁月,生离(宝钗)死别(黛玉)的无尽折磨,再也回不到从前群芳众艳欢声笑语的日子,这才是最为让人唏嘘感慨的上品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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