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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药死了有人赔偿了

(2009-05-21 11:19:16)
标签:

杂谈

分类: 随笔

    

    2009年5月14日《中国医药报》发表了一篇以“药品不良反应保险叫好不叫座”为题的文章,文章阐述了药品不良反应保险面临的困境。看完我觉得这篇文章的论点和论据过于浮浅,因此怀疑这只是一篇“软广告”。依我看药品不良反应保险之所以面临困境,原因有三。

    其一,是由于社会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没有正确认识,这是由于目前有以下几个问题直接干扰社会队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第一个问题,正面宣传不够,导致大部分受众不知道何为药品的不良反应,没有明白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本身的客观存在,以为药监局批的药都是安全的,怎么还能把人杀死呢。第二个层次是,由于法规的不健全,使得企业在对利益追逐的同时降低了质量的控制,药品质量的问题导致的危害直接混淆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第三,就是临床的不合理用药,超剂量,超适应症,超疗程和错误的使用方法、途径等等都会对人体造成致命的危害.

     其二,我们国家还没有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救济机制  这两年随着国家对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的重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上市后风险效益评价已经逐步走上正轨。由于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因此以此给患者带来的伤害也就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于是,以人为本的理念也不断推动着管理部门和研究部门、两会代表关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的相关问题的探讨和研究。机制没有建立,自然意识也就没有普及,当然就影响人们对相应保险的接受程度。

    其三,宣传力度不够   一个新事物的产生,自然有一个接受过程,这个过程的长短不仅影响着新事物的命运,也考验着创新者的智慧。在我们国家的健康营养品市场无数个奇迹都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人们把商业险种作为漫长立法过程解决词类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意味相信商业运做的方式有这个能力超越立法的号召力。也可为机制的建立打下基础。

    如此如何作好宣传就成了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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