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要带儿子出国,签证处要两份公证书,一份是证明与孩子的关系公证,一份另一方的委托书公证.
公证处要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出据的父母与孩子关系的证明和委托书。孩子父亲跑道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看了户口本说:“我们无法给你开,因为户口本没有证明你和孩子是父子关系的描述。”
户口上的户主是孩子的奶奶,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注明与奶奶的关系。相互间的关系没有任何填写的地方。因此就看不出家庭成员相互间的关系。
唉,孩子的爸爸傻眼了,户口本也无法证明他与儿子的关系。
心说难道:孩子出生报户口时,派出所只是简单加上一页吗?不管谁是父亲,谁是母亲?没有孩子及父母的登记档案?
如果这样以此基础建立的身份证档案是否更加混乱?
没有派出所的证明,公证处就不给办公证。
纳税人养了一帮为难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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