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随笔 |
很喜欢洪晃得blog,文章涉猎的范围广泛而深刻,看得出人很博学;观点鲜明,看得出人很干练,特别吸引我的事语言,精彩,到位,确实会让某些人有自卑感,抬不起头来。昨天又写到了Armani 。
第一次认识阿玛尼是男友身上的香水,清新,温柔,别致,从此我也开始喜欢,并关注Armani,才意识到身边无处不在。有一次被朋友叫去参加“白领”的服装发布会,有幸见到白领老总苗鸿冰先生,苗先生很热情带我们参观了白领在总部大楼,一楼是展厅,楼上有办公室、展览室,休息室,。。走到休息室,苗总介绍说是Armani吧台,我又第一次听说Armani还经营家具。
今天又看到洪晃的文章,方知Armani代表的是一种时尚的精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