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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该禁止上电视吗?

(2012-04-12 12:37:21)
标签:

网络红人

低级趣味

网络作家

精神不死

杂谈

分类: 杂文观点
 作者/愚巷
 
近日,广电主管部门一位副局长表示,电视节目要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倾向的反弹。这位副局长称,禁止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做嘉宾,同时禁止职场服务类节目互相打击,通过恶搞博取收视。
 
近几年网络上走红的不少,这里名字不提,以免落个炒作嫌疑。
 

 网络红人大致有几类,先前网络作家靠网上码字写文成名,这类叫网络作家,成名于网上。还有网络的先锋派,有主张有观点,发出的声音有争有鸣,正反两派激烈火拼,粉丝追逐,自然而然成为网络红人。再是长相清秀,文字清新,有小资意味,这类红人起于几年前的博客。最后的靠炒作成名,造势依附,博取心理,走反向路线,无论美丑,用低级思想博位。

 

有存在就有需求,网络红人是网络时代的产物,存在于市场经济,寄存于商品社会。它虽不能代表先进文化,但取决于百花齐放的年代。时代已容下外来的,容下了玩物丧志,难道就容不下“低级趣味”?

 

低级有它的标准与底线,真正的低级趣味应该与野兽接近,离野蛮不远。网络红人算不算低级趣味?其实,每个人的审美标准不同,你认为是低级庸俗该遭淘汰,他认为高尚纯洁有艺术象征,就像有人觉得裸是艺术,有人觉得裸是低俗。

 

网络红人的“低级趣味”迎合的是时代潮流。说它炫富,这是一个炫富的时代;说它炫丑,这是一个极少数人不敢炫丑的年代。

 

网络红人的出现是对社会的时弊,社会怎么样,造就网络红人怎么样。它的产生是潮流的趋势,衍生低层也能跨入高端娱乐,只需华丽转身就能悄然抹去“网络红人”字样,就如某些演员开始脱了衣服后再一件件穿回去。既然网络红人存在于社会,又何必抹杀上电视? 

 

 高端人士认为网络红人误导了观众的价值取向,拜金主义,奢华主张,低俗言论等等,如是误导观众,那么自以高尚的人动辄穿戴几十上百万出境,既上某会又下某台,谈吐极其贵族化,他们是否也误导了观众的价值观?再比较网络红人,有待公众的口德和批判付诸争议再定论。

 

 禁止网络红人上电视做嘉宾说白了允许心底去奢望,不允许当面说出渴望,对娱乐不可过度,但又允许传统红人去尽情奢侈排比表演。网络红人兴起,说禁就禁,无非怕城门红火殃及整个娱乐城!

 

 网络红人虽俗得至死,但精神不死!当今社会资源被少数权贵垄断,网络红人想浮出水面何之艰难,它需要资本,它是一项创意,它是一起策划,背后是一个产业链,造就了无数岗位。

 

 网络红人低俗趣味吗?该禁止吗?当然,它不是某某某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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