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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助人为乐成为物质奖励下的被动(图)

(2011-01-14 03:35:28)
标签:

深圳

见义勇为基金会

红绿灯

奖励

万州区分水中学

杂谈

分类: 杂文观点

莫让助人为乐成为物质奖励下的被动(图)

作者/愚巷

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高三年级学生周天成、罗炜。两人在1月1日上午看到一位老奶奶跌倒在路边,他俩挺身而出扶起老人。两个学生的举动,感动了千万的深圳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分别给与两人各1万元的奖励慰问金。罗湖区教育局授予两位学生“助人为乐阳光好少年”的荣誉称号,召全区青少年向他们学习。(新浪网)

 

老人要不要扶之前有过争论,网上曾调查,老人摔倒,超过六成网友选择不扶,不扶的理由:怕扶起老人后不小心成了“被告”怎么办?

 

深圳的两个学生成了见义勇为的的楷模,作者很赞赏两个学生的性格和勇气。同样也是学生扶老人,并没有那么幸运,09年,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一名摔倒的老太。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相关的例子还有很多,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不管怎么样,扶不扶老人仍是大家要继续探讨的话题。

 

社会是个大家庭,一直以来倡导公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公共生活中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当简单的助人为乐成为宣传标杆获得奖励时,这个社会要多冷漠就有多冷漠,一件普通的学生扶起老人事件折射社会道德的危机感,某一天自己需要帮助却得不到帮助,难道你不觉得周围有多冰凉?

 

奖励总归不是有效方法,一件原本美好的事物被物质替代,助人为乐还是资助为快?前段时间某地给了个奖励政策,第一个遵守过红绿灯的路人给予五百元的奖励。有人为这种浅薄奖励“守株待兔”时,又觉得挺荒唐很悲。红绿灯下诞生了甲乙丙丁新遵守模范,只能说是对奖金的引诱与蚕食,更说白了拿行人当“逗士”!遵守交通本是人人的行为准则,不得不深思,难道真的需要靠奖金来规范行为?如果下次有可能,扶起老人安全通过红绿灯是否奖金会多一些?没有奖励政策给予,助人为乐是否真的少了呢?

 

每个人都会老,每个人都会摔倒一次以上,做好事被冤枉很个例,不是每个老人都会犯糊涂,有也是极少数的个别,所以我认为:社会不能没有好人,不能埋没见义勇为者,赋予精神上的鼓励。社会的良知更加不可被吞没,人人都要给自己多多益善的定义基础,加强自我人生观和道德观的修养,做一个高尚人格的人。靠奖金来推动助人为乐只会起到负面作用,常常被动的时候,主动逐渐减少。希望助人为乐不要成为激励下的被动,而是每个人主动下的自觉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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