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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楠愚巷博主八卦官司 |
分类: 娱乐八卦 |
作者/愚巷
因孙兴涉毒事件无端“惹祸上身”的孙楠正式向法院递交诉状,将大学生博主“言成”告上法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索赔100万元。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孙楠称,自己形象健康,阳光励志。大学生博主“言成”的文章向社会公开、大肆宣传他为吸毒巨星,并被其他媒体广泛转载,使众多不明真相的人误以为真,极大影响了他的名誉和事业,给其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西部网)
目前在写手当中,特别是娱乐博客的写手,通过对娱乐明星的八卦事件盘盘点点,采采花边整理加工成博文发布,或者看到一篇娱乐新闻后就观点上加以猜想评论。八卦嘛!本意是吸引读者,挖明星隐私曝光,原本这样的出发点流转在娱乐圈,合情合理的事。
草根写手写博客没任何收入,太多出于对博客的热爱和对点击率的执者不断狂喜更新。我看过一些娱乐写手的博客,写的好的博主大多得到了编辑的推荐。其中很多写手倾向于明星阳光帅气的一面,很少拿明星恶作剧。也有少数写手,无中生有的诽谤明星,一旦造谣诽谤造成影响恶劣,明星火气大了自然要告上法院。这种事去年也有过,我这里不再提起。但有一个叫宋祖德的博主必须提起,他就属于专挖明星墙角的“高级写手”。他博客写得很八卦,粘读性极强,一方面自以为是个有钱的名人,不怕势不可挡。另一方面不断爆料没根据的“丑闻八卦”。终于在某一天,官司缠身的他,博客也被封了,原因触犯法律底线。
孙楠该不该索赔草根博主“言成”一百万?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哪来一百万?这一百万可以说毁弃了博主的前程。我不了解这个大学生家境富裕程度如何,如果他的家境寒颤窘迫,孙楠的索赔几乎要了他全家的命,不知孙楠想过没有?
质疑是权利,猜测也是一种权利。要说言论自由与诽谤区分,我觉得博主写的本是八卦文采,纯粹象征性的娱乐。就像美国有一种专门造谣和吹牛的报纸,什么布什被强奸,拉登还没死,全美国人人知道这是一份八卦报纸用来消遣的,报纸不存在实际的损害谁与谁,也就没有获得名誉权赔偿。一般情况下,官员明星之类的不会和一个社会普通阶层打上一场费劲费财的官司。实际上,孙楠可以通过媒体澄清事件真相。
就在微博兴起没多久,有关造谣的,诽谤的,恶骂的帖子无数,还有一部分是名人发出来的。如果都去打官司,法院受理案件堆积如山,开庭是否要排队等呢?后来我们看到的情况不同,没有人愿意打官司伤神伤肺,大多选择删贴赔礼道歉,这就是相互之间人性化体谅一面。
孙楠可能不太了解底层人士的状况,贫困,温饱不余,不像孙楠一次出场费十几万。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求职应聘的过程当中,即使找上了好工作一年难赚十几万。年薪百万的工作有,在一家上等公司干上很多年,在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中生存下来,以能力攀升到高管职位。但是爱写八卦文章的那位博主,有无这个能力要看后天的造化了。
若孙楠打官司赢了,未必能拿到一百万,除非等博主发财之后给孙楠一百万,靠法院的强制执行也难做到,原因是博主没钱,砸锅卖铁没一百万,以现在的能力完全不可能。在我看来,孙楠打官司的对象错误,打官司不该花在一个不知名的草根身上,弄不好连诉讼费要自己出。
孙楠是我的偶像,常以阳光积极的心态出现在舞台上。大学生博主“言成”的文章把孙楠描述成吸毒巨星实属不应该。考虑他刚刚走出校门,如此没有社会经验,需要靠孙楠来“拯救”。教育,自责,道歉仍在主要。
最后忠告所谓的流量千万级的博主,明星也是人,别拿明星的隐私不当回事,造谣污蔑更不可取。这样做的原因少惹事生非,不是不可写,毫无意义,写了之后务必思考诽谤可能会带来的后果。同时奉劝孙楠撤了官司,让那小子道个歉,写个悔过书即可。一个大明星何必跟一个区区草根写手计较,犯不着,赢了官司输了形象。也奉劝那些爱打官司的明星以及名人们,要打官司请看准目标,最好有选择性的,比如对方是明星或是名人,企业家,国家干部,投资人,煤矿老板....别不加思考要把一个无财无能的草根推上法庭。明星们惹不起!草根们伤不起!结局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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