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一些医院为了掩人耳目,制造一起又一起的医疗事故假象,故意在病人家属面前用一些使人难懂的医学术语,让病人家属信以为这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而是由病人的病理发生了质的变化导致死亡或无法医治。
在90年代以前,很少有人听到医疗事故这个代名词,但不知道有多少病人被手术刀致残或致死,这也是个未知数,在那个年代文明程度和法律观念完全没有渗透到每个老百姓的心里。这些年来,国外的一些医疗事故被无限放大,赔偿的金额让中国人心惊肉跳,比如在美国的一起医疗事故赔偿病人是几百万美元到几千万美元不等。另外,美国有一家烟草商还输过一场官司,赔偿了一个专门吸食万宝路香烟而患上肺癌的烟民几千万美元。只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差别,在中国赔偿金额是不可能会那么多,假如真是起恶性的医疗事故,赔偿数也在一百万元上下。就在无数次医疗事故被放大之后,中国的老百姓才真正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肉体,使得原本在医院里面一些滥竽充数的庸医用纠集保安或聘请一些打手的卑鄙手段来镇压病人家属。
可以想象,咱老百姓的命也是值钱的命,倾家荡产是为了治病,而不是医学院实验室的一具教学尸体。只是咱老百姓没有医生们文化高,平常填个病历也需要找人代写,但好歹也是一条命,做医生的更不应该在动手术时有那些富贵贫贱的念头,再有出医疗事故总是难免的,只要是承认这是一件医疗事故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再为医院的声誉或自己的名誉辩解,这样下去恐怕也会越描越黑,不是每个老百姓都像某些医生想像的那么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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