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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务接待--出差曾遇两件尴尬难堪事

(2007-10-06 11:07:29)
标签:

人文/历史

历史

社会

时政

感悟随笔

分类: 杂谈

最近,中央纪委、财政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提出要求,规定出差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由此产生点联想,由出差住宿想到出差吃喝。

机关出差,特别是下基层工作,必然要吃要住。但按什么标准,基层单位如何接待,虽然先后定立了一些制度,规定也严格,但规范不了,有的不实用,特别是其中掺杂特殊情况或额外要求,难以执行,加之社会风气等因素,有的地方这方面的一些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刹风整纪也难奏效。

八十年代,机关出差下基层,基层单位按标准接待,住宿一般两人一间,吃一般的饭菜,按标准交就餐粮、款和住宿费,顶多有上级领导来设宴接待一下,但不铺张。就这样,还发生个别领导罢宴的事情。当时“老革命”还在,思想还不是那么开放。后来规定个“四菜一汤”,延续了一段时间。有的地方为了讨好领导,把“四菜一汤”搞大了,变味了,接待标准逐步提高,群众有反映,上级又不断检查,后有所收敛。九十年代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强调刹风整纪,喊劲越来越大,纠风工作更加正规化,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了专门机构管领导干部自律与纠风,干部下基层吃住交钱,就是到老百姓家吃派饭也要按标准交粮票和现金。但有的地方,随着经济发展,这种严格自律的情况越来越淡化了。本世纪以来老百姓再也看不到来家吃派饭的干部身影,餐馆酒店成了领导干部经常公款吃喝的地方。只要有个名目,就能吃喝一通,不论公私事,都从财政上开支。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有一些典型案件暴光。

仔细分析,接待事虽小但有学问,目的与动机也不尽一致。有的接待方对如何接待上级领导或来人,颇费脑筋,按何种标准接待有时无所适从,犹豫不决。被接待方接受接待,说是该如何如何,但接待标准低了,觉得冷落了,心里也不痛快。这里,雅,雅得可爱;俗,俗不可耐。在禁与止之中充斥着矛盾,体现着尊贵与卑贱,盛情与难言,合理与投机,变通与取巧。有时接待或被接待方不是皆大欢喜,而是显现尴尬与难堪。笔者也遇到过这方面的尴尬事,有两件过去事至今仍记忆犹新。

其一,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事。那天,笔者受领导委派,带省电视台老边等同志去某县拍摄发生在那的造假自行车等案件现场,准备把这个典型案例通过电视在全省暴光。别看现在该县成了自行车之乡,当初,这里一些人借改革开放之机,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经济,造假成风,特别是假冒“凤凰”“永久”“飞鸽”等名牌自行车,使之充斥市场,给本来就不景气的一些国有企业雪上加霜,造成很坏影响,引起领导重视,责令当成一个典型案件来抓。当时此案已经查实,正待处理,并要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那天傍晚,我们落脚县招待所。县招待所都是平房,破旧不堪,我们被安置在稍好一点的房间,两人一间。晚餐时,县领导出面接待,餐桌上摆了好多菜,还上了酒。该县是个穷县――有名的贫困县,我们又是揭露他们来的,哪有心思与他们喝酒?他们如此接待,可想也是颇费心思的。因此,尽管他们很热情,这顿饭吃得不自在,我滴酒没沾。次日,当我们完成任务提出结算饭钱和住宿费时,他们死活不让结算,说给他们找难堪,也不告诉我招待所会计在哪里。无奈,只好在没有结算饭费和住宿费的情况下回到机关。在向杜主任汇报情况后告诉他说:这次去县,县领导接待我们,我们没有结算饭费和住宿费。杜主任一听火了,说这怎么行,你无论如何都得赶快想办法把饭费和住宿费结了。这样,我通过与地区纪委吕书记联系,说明这件事的严肃性,把我们这一行人在该县期间的饭费和住宿费按当时标准寄过去,才算把这件事了啦。

其二,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事。那天,受领导指派,我与另外两位同志出差去某厅,了解匿名反映某负责人的一些情况。当时该负责人不在,出差在外。我们去后,对有关人员只说是奉领导之命了解一些具体事情,对匿名反映的事保着密。这天工作结束后已过下班时间了。纪检组长老秦原是我单位的,与我很熟悉,要留我们吃顿饭。我们说家不远,不必在这吃饭。老秦说现在已经下班了,到吃饭时间了,怎么你们也得吃饭,不能不给点面子吧。我们推辞再三,顾及面子,盛情难却,松口说要吃就到机关食堂吃一碗面条,当工作餐吧。这样就到机关食堂吃饭。当然,上级来人,他们不光上了面条,还先上了不少菜,还有酒。他们什么心思,我无法猜测,但我没喝酒。不想这吃饭的事被某人以匿名信反映到省领导那,说我们接受了被检查人的宴请。省纪委吴书记似震怒,把这件事当成了典型,在全省大会上不点名批评,又在不同场合多次批评,并撤销我那年评选的优秀公务员称号,取消所在室处评选优秀室处的资格,搞得我们好不狼狈。

时过境迁。当年发生的事虽不算久远,但如今细读起来也有意思,就做笑话在此说说。这种尴尬事恐怕以后不会发生了。如果历史停留在当时,保持那么一种认真或较真的态度,特别是当领导的能够言行一致起表率作用,群众监督作用也加大,接待中的一些不正之风则不会愈演愈烈。当然历史不会停留,时代总会给一些事情以新的内涵。

如今中纪委财政部以制度规范出差管理,这是数次提出这方面要求的一个制度性规定,当是一种改革与进步。

 

 

附:

人民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李丽辉)9月28日,中央纪委、财政部在国家行政学院会议中心联合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工作会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机构全面实施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进行部署。

会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提出六点要求。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凭据报销。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强制定点住宿,可以在定点饭店住宿,也可以在非定点饭店住宿,但须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二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定点饭店应携带证明身份的工作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入住相应类型的房间。三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应主动交纳住宿费,并索取正式发票,交本单位报销。不得向地方和下级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负担。四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应当到会议定点饭店办会,并主动交纳会议费。到本单位或本系统只对内部营业的内部宾馆、招待所或会议中心办会的,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内凭据报销。五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办会不得向定点饭店提出超过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六是各部门、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监察部各派驻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出差、办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有关违纪案件。

据悉,目前,财政部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及各地级市(州、盟)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的定点饭店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共确定了2600多家饭店,作为2007―2008年度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的定点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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