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口水 |
追讨稿费记
早就从网络上得知《香港商报》于2007年1月22日刊登了我的一篇文字,也一直在想着法子向他们交涉,以期收回稿费。
然而上个月发了好几封电邮给他们,却如泥牛入海,音讯全无。手头又没有他们的电话,网络上查找半天也找寻不到。最后竟然渐渐淡忘了。
今天从报刊亭经过的时候,突然看到有售《香港商报》,于是就赶忙去翻了翻,发现有深圳这边的电话号码,就买了一份。
然后按上面的电话打过去,才得知是发行部的,那边报了个号码给我,让我找行政部。于是就又打行政部的电话,那边接听了之后,却又报了一个号码给我,让我打那个电话才有用。无奈,只得第三次拨打。这次那边的人听到我诉说的情况之后,终于有了回复。只见那边报了个电邮地址给我,让我把通迅地址发过去,说是会给我寄过来。我又说按惯例,应该给我寄份样报来,那边也说好。还说以后有机会可能还要向我约稿,我答应说可以。
其实以前也在网络上追过稿费,但是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次这样麻烦。以前《羊城晚报》、《赣南晚报》等登了我的文章被我发现之后,一封电邮过去,就立马把稿费寄过来了。想不到香港的媒体反而办事这么差。看来香港真的是越来越被大陆赶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