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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角落里的一只手

(2006-05-30 10:03:02)
分类: 偶得



   
室内很暗,显然是因为光线不太足的缘故。因此,几乎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朦胧地见到他斜斜地,半躺在一张电脑椅上。

此刻,尽管室外吵破了天,但他还是一声不哼地坐在那里,甚至连动都不动一下,只是静静地端详着右手。左手非常仔细地抚摸着它,轻轻地、柔柔地把玩着。他看得是那样地出神,面对的好像不是自己极其普通的一只手,而是一件极其精美的艺术品;一件国宝级的文物。

其实单从表面上看来,他那只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尽管看上去比一般人的手略显得粗大了些,但看起来并不是很粗犷的那种。相反,却是显得极其地白净,极其地细腻,使人看了有种十分怪异,但又说不出究竟怪在什么地方的感觉。

如果一定要从他手上找出特别之处的话,那就是右手背上交叉着两条剑样的刀疤,一长一短的,单从那疤口来看,像是已经生成很久了。

不过,这两条疤看上去并不是特别地显眼,也不会因此而使那只手显得难看。相反,它是十分柔和地交溶在手上,使手显得更加地美,不仔细看,也许还会把它们当成是天生就是这样的呢!

但两道疤真是天生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啦!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时至今日,他还是十分清晰地记得,那两条疤是如何而得来的。

先说向右撇较长的那条疤吧!那是在他17岁那年,在一个十分拥挤的溜冰场里,因为一位绝好的朋友被人砍,而大打出手。那时,他本来还在上课的,突然接到一个朋友传来的消息,说他那位朋友在那个溜冰场被人砍。他一听之下,马上冲出校门,随便找了一把水果刀就往溜冰场奔去。

当他赶到溜冰场时,正见到一大群人围着他那好朋友狂砍。他大喝一声,所有人都停了下来,静静地面对着他。只见他手里握着一把长长的水果刀,面对的是对方5个大汉,可他却不见丝毫的惊慌,甚至连握刀的手都不抖一下,而他身后就是那被对方砍得躺倒在地上的朋友。

“爽快点,快上吧,我不喜欢拖拉!”随着一声轻蔑的吼声,他挥刀朝对方砍去。这一战真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他单人只手独挑对方5人,虽然冒着右手被剁掉的危险,而且到最后手上被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但最终却把对方3个人放倒在地上,后来还在医院躺了半个多月,另两个则一个头上缝了9针;一个缝了13针。

此时此刻,每每想起所有这些的时候,他都有一点点后怕,他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自己当时会那么的疯狂,胆子是那么的大。

不过,就算是时至今日,他也绝无后悔过,因为他知道,当时他已别无选择,在那种情况之下,就算明知是死也得上。

自那一战以后,他在这一带的道上名声大振,手上的那条长疤则成了他的标志。后来,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陆续干了几件大的,砍了几个人称老大的家伙,甚至捅掉了一个。况且,每次打架他出手都是最快的,也是最凶、最狠的。再配上他那桀骜不驯,放荡不羁的性格。他的名气逐渐大了起来,成了这一带道上非常有名的风云人物。

从此,他在这一号称金牌打手,心狠手辣,黑白通吃。最为恐怖的是,他这个人还特别记仇,总之是有仇必报。无论多久,只要你得罪了他,他总要在适当的时候还给你。更为可怕的是,你不知将在什么时候落在他手上,只要一有机会,他是绝不会手软的。所以,每次在酒巴、溜冰场等容易闹事的地方,倘若有人要找他的茬,则只要他把那只带疤的手一伸出来,天大的事都能搞定。几乎没有谁敢不买他的账;没有谁敢不看他的脸色行事;也没有谁敢不给他面子。虽然,他那时还是一名在校的学生,虽然那时他还只有十几岁。

至于那条向左撇的短疤,却是在他19岁时,因在酒巴里看上一个女人,却是另一帮人中一个老大的妈子。开始时,他还只用带高压电的眼去电那个靓女。接着却越来越放肆,大胆地过去泡她,逗得那女人呵呵……地笑了起来。

那帮人的老大当然也不是吃醋的啦,马上跑过来大声叫骂。这样一言不合,双方就大打出手了。好在他出手极快,对方虽有好几个人,却全不是他的对手,他叫他们快滚。

对方当然不肯咽下这口气,纷纷拨出了身上的长刀,向他挥来。而他仍是那样的无所畏忌,展开空手夺白刃的手法,把对方一个人的刀夺了过来,反向对方砍去,一下子放倒了两个。最后虽在手上留下了一条疤,却大获全胜,砍得对方再也不敢在这个酒巴现身,而那女的最后自然是留了下来。

还是这只手,它曾长久地停留在各种各色女人的胸脯上,轻轻地抚摸过;亦曾拿着尺把长的西瓜刀,捅过不少自称是英雄好汉的人;也曾用来端过各色的酒杯,跟各式形形色色的人把酒言欢,常手举酒杯大声言道,不醉无归。

同样是这只手,同样是这只平白无奇,却又充满传奇的手,你可想象得到,它同样还是用来写诗的吗?是的,诗!一种看起来与他的身份完全不相关的东西。

没错,他这只手的确是用来写诗的,而且还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写起的。也曾写过不少好诗,甚至很早就曾在一份十分有名的,名为“某刊”的杂志上发表过几首诗,其中两首还非常被名家所看好。

就是现在,他也从未停止过对诗的热爱,虽然残酷的现实常逼迫他不得不去正视。而他,也常常因为生活中的某些事、某些人,而不得不暂停对于诗的热爱,但他从未放弃过。

他是一个性格怪异的人,年轻时的他,曾写过一首名为《孤独的瞬间》的诗,客观地描写了自己的内心世界。是的,在现实中的他是很孤独的,长期陷于静寂之中,虽然,他号称朋友满天下;虽然他有许多生死之交。但在这个世界上,却没有谁能真正能了解他,也没有谁能完全地认清他。那些人所认识的,只是千万个他中的一个。

所以,认识他的人,几乎没有几个料想得到他竟然还会写诗。大家一般都只认识他普通的一面,而发觉不到他的这一面。而他,也常常在掩饰自己,不喜欢被别人知道一个真实的、完全的自己。

……

“铃、铃……”随着一阵铃声响起,传来了一段杂乱的脚步声。

而我也从睡梦中被吵醒了。揉揉双眼,抬起头望去,朦胧中听到讲台上的老师正在讲着什么话,可因为才刚睡醒,听不太清楚。而在老师背面的黑板上,依稀写着这几句话:题目“你最喜欢自己身上的哪一部分?请以此为话题,写一篇作文,字数在2000字左右。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除外。”

“嗯,同学们写完了没有?写完了的,请交给学习委员。没写完的,中午回去写完,下午交上来。下课!”随着老师最后这句话的的落下,又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唉呀,这时我才彻底清醒过来,原来上午后两节上的是作文课。刚才,当老师写完题目后,我一边想着该怎么写,一边就趴在课桌上。不知怎的,不知不觉地一下子就睡着了,而且这一睡就是两节课,还做下了刚才那个奇怪的梦。这下可就惨了,作文连一个字都还没写出来。

对了,中午回去就把刚才那个梦写下来吧,题目嘛,就叫做“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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