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检法何以成为“独立王国”?
(2011-03-27 15: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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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权威信息透露,今年6月底前,全国各地的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要全部划归地方管理。有评论认为,这意味着存在数十年、封闭独立的铁路司法王国即将终结。铁路公检法系统为什么要独立于地方公检法之外,这种做法有什么弊端呢?
铁路系统单设公检法机关,这种做法是50年代从苏联那儿学来的。
苏联跟中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领土面积大,火车都要跨地区运行,这样一来,铁路上发生的一些违法案件往往就很难界定属于哪个地区的管辖,给执法和司法工作带来不便,所以苏联就想了这么一招,让铁路的公检法相对独立,只要是在火车上或者铁路沿线出现的违法,全归他管。
这一套,咱们照搬了过来。到1982年,铁道部又自上而下设立了三级铁路运输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院,可以完全不理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上有啥事儿,铁路部门自己全搞定。而铁路部门自己的医院、学校、居民区、工厂等等,这些地方出现的民事、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也全归铁路公检法系统来管辖。这样一来,铁路部门俨然就成为了一个独立王国,对司法公正很不利。所以1987年5月31号起,铁路最高检和最高法撤销,之后,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等这些不存在地域管辖争议的领域,执法和司法权全都划归了地方,铁路公检法系统的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但是之后,改革陷入停滞,火车和铁路沿线的案件还是归铁路部门自己来处理,人们形容为“儿子管老子”,“自己查自己,自己审自己”。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对火车撞人事故的处理。《铁路法》规定:“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结果,因为铁路部门的事情全归自己的公检法系统来管,所以法院在审判此类案件的时候,动不动就裁定事故是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导致了火车撞人白撞的局面,而即便是赔偿,每个人的赔偿标准只有区区300块钱,连头猪都不如。所以对铁路公检法系统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2009年,改革再次迈出实质性的一步,铁路公安系统率先剥离,划归地方公安局管辖,而之前的铁路公安人员也通过考试重新上岗,由铁路职工变为国家公务员。
如今,检察院和法院的改革再次启动,相信以后的“铁老大”不会再那么牛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