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人“与”俗人“的俗雅
——读鲁迅《论俗人应避雅人》想起雅与俗
【杂文】
敬远斋草根新浪网原创专稿
鲁迅先生的《且介亭杂文》中有篇《论俗人应避雅人》,独有见解地把”雅人“与”俗人“作了透彻的论述,在短短千字论述中,将”雅人“俗不可耐的真面目揭露无遗;又把”俗人“中的”俗中有雅“的事实说的一清二楚。我深深地都觉得,世上,世人,原始就是公平的,就从人类进入封建文明社会起,人为地把人与人之间划分为“三六九等”,再分“雅”与“俗”,“两大类”,何谓“雅”?何谓“俗”?很显然,在真实的社会生活里,有多少权贵雅士,世俗眼光为他们标榜着“雅”的外衣,他们的为人处世、一切行为都能保持”雅“到底吗?答案是肯定的,不能!多少”雅“人,干的事,比”俗人“更俗。相反,有多少”俗人“一直干雅“事。不是吗?。在社会三六九等最下层的布衣,他们祖祖辈辈传承”憨厚淳朴“就是多么高尚的”雅“啊!
《论俗人应避雅人》:”不过因为’伤雅‘的人们多,也累得他们’雅‘不彻底了“。众所周知,古往今来,有多少公众形象大人物,上自皇帝,下到权贵达人,他们被标榜或自己认为是”雅“的人,,在真实中,也难免要露出”俗“的真面目。例如:”朱子是大贤,而做官的时候,不能给无告的官妓吃板子。“雅人”玩妓女、嫖娼,是“雅”还是“俗”呢?
还是鲁迅先生写的好——“优良的人物,有时候是要靠别种人来比较。籿托的,例如上等与下等,好与坏,雅与俗……”,“所谓’雅人‘,原不是一天雅到晚的。……睡觉和吃饭,和俗人究竟也没有什么大不同;就是肚子里盘算些挣钱固位之法,自然也不能绝无其事。但他的出众之处,是在有时又忽然能够’雅‘。”小心谨慎的人,偶然遇见仁人君子或雅人学者时,……不会帮闲凑趣,就需远远避开。“这与”文革“时期的”创作规则有异曲同工之处,当时,一切文艺作品的创作,必须遵循“三突出”一样,都是为了籿托别人,如今,也一样。例如,现在,我们在真实的社会生活中,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员工必须服从老板一样。就是说,领导、老板永远是“雅人”;下级、员工永远是“俗人”,那是天经地义的“雅”“俗”之分,不能混肴,不能改变。
然而,所有“雅人”不能一天到晚都是“雅”,像当今在“打虎”中,被打的“大虎”对象中,他们以“雅”的外衣,“雅贪”国家财产上千亿、上百亿金钱,其行为其实是俗得不能再俗了,为什么这样讲呢?众所周知,人们的口头禅都是说:“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个人,自己一生能享用多少钱?贪污那么多钱财用不完,还不够俗吗!?还有,所有贪官污吏,他们背后都有许多“小三”类的情人,是“雅”吗?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应该说是人类一大进步——谁都知道,一个男人,在性伴侣生理需求方面,有一个妻子还不够满足性需要吗?那些有“雅人”外衣的巨贪们,霸占别人之妻、民女、浪费原配资源,喜新厌旧,把自己所谓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其行为,是“雅”还是“俗”,让当事人自己解释吧!
千百年来,人们都把“雅”、“俗”界定为两个“不同层次”,在日常现实生活中,都是用世俗观点混肴成“贫”与“富”的界定,同时,有时在“雅”的群体中,发生低俗事件,为“雅人”掩饰不雅行为,折衷以“雅俗共赏”来搪塞,那是“雅”戏弄“俗”的把戏而已。
世人,世事,“雅”、“俗”谁也说不清道不明。
还是鲁迅先生《论俗人应避雅人》一文最后一句:“大家都知道’贤者避世‘,我以为现在的俗人却要避雅,这也是一种’明哲保身‘“。
林则徐有句名言:”子不如我,留钱何用,子能胜我,何用留钱。可以说是”雅“和”俗“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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