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为物质生活 |
我爱BIRKIN
多年的经典,男女皆宜。
等有钱的时候要买HERMES的包包,BIRKIN太遥不可及的话,也要先弄个帆布的GARDEN
PARTY来拿,是那种低调的奢侈。
红色的smantha也定了一个,但是由于耍心计,被Lucy
liu拿走了。很适合怀孕和生产的时候拿。
忘了上海的哪个媒体曾经报道过辣妹去上海买A货的事情,这事情让我们这些小人物不由得不偷偷窃喜一下。
棕色的是最保险的,贝太拿一个当然不够,两个也不显多。
玛莎Martha
Stewart。离开之前当然也有,她也算是普通女生梦想的一个版本,明星也算,企业家也算.
包包来源于JANE
BIRKIN,没想到的是她居然是个艳星,现在已经老了,红颜自古悲白发。但老有老的自如。
拿黑色的BIRKIN颇显沉闷,需要有十足的把握才可以把黑色的BIRKIN和白色的吊带裙子穿的美丽,显然很难做到。
喜欢HERMES的皮包何鞋子,衣服便宜点无所谓,只要整洁干净,符合环境身份。
1837年HERMES开始起家后,第三代终于到了美国,也终于脱离制造和分销马具用品,是因为马车时代的终结何汽车工业的崛起。
马鞍到手提包,需要经过三代才可以,要不怎么说三代出贵族呢?
它那号称每38秒就可卖出一条的丝巾却是起家一百年后了。
HERMES是女人最奢华的恩物,一个零钱袋动辄两三千元,KELLY,BIRKIN,大概只有等发梦。
还未遇上王子不要紧,什么时候买个KELLY2或KELLY30,女人三十,送自己一个公主的梦。
他的地位尊贵,不单单只价格上,还由于所有物品都是人手在制,在速食流行的时节,没有人还肯这样坚持。
结论:要在自己生孩子之前买到BIRKIN,如果要生孩子的话先要给他找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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