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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有价值的,真正喜欢的事儿,会有无穷的动力,去做好。
股道江湖。
一会刮西北风,凛冽刺骨,满地皆叶绿。
一会吹东南风,春意盎然,桃花遍地红。
谁不想做股票游刃有余?
谁不想做股票快乐投资?
但上苍对这个江湖上的人,是公平的。
它不会对你的出身,地位,资金量大小给予歧视或献媚。它只会默默注视着你,关注着你。你所做的一切,不只有你知道,它也知道。
所以,它对你是公平的。
拿不住好股票,不能怨社会。
抓不住大牛股,只能怪自己。
怨,怪,解决不了问题。
一点也解决不了。
从来。
市场狂热时,记得多给自己浇一浇冷水。头脑过热,总是要付出代价。
市场低迷时,记得给自己沏上一壶茶水。冷静思考,总是会收获信仰。
人,不可一日无信仰。
信仰,这个词汇在别人眼中是虚无的,但在我心中是实在的。
就像小时候,对小人书的热爱。
哪怕冬天冷得伸不出手,我也会在鹅毛雪中,一步一步的走向小镇上那家唯一的新华书店。
我不愿意像别的小伙伴一样,花钱买零食吃,我只愿意积攒那一毛,两毛,三毛的零钞。估摸着够买一本小人书了,就去新华书店。因此我的少年时光,很多时候都是在《岳飞传》,《杨家将》,《呼家将》,《三国演义》等小人书中度过的。那是我少年快乐时光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对我一生的影响很大,对我后来的选择亦很大。
而今,那家新华书店早已成了记忆中的风景。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我和弟弟在一个冬天里,下着大雪,一起徒步2公里去那家书店。到了镇上,大街上有售卖水果的,弟弟就说,我想吃大苹果。那是通红的令人谗言欲滴的想赶紧吃上一口的大苹果。我却选择了买小人书。我觉得那一刻对不起弟弟,因为兜里一共就没有几毛钱,如果买了一个或者两个苹果,我就没有钱再买小人书了。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时候的自己是自私的,太喜欢小人书了。后来我和弟弟为了体验生活,就在大街上摆摊,给别人租看小人书,那时候我的小人书已经有百八十本了。这对于一个家境一般的农村人家的孩子来说,已经是颇为难得了。我敢说,那时候很多家庭条件比我好的小伙伴,没有一个人能比我的小人书多。
我就是这么热爱小人书。我就是这么专注的喜欢做某一件事。尽管记忆里的那个上午,我们连一毛钱也没赚到,只赚到了几分钱。我也是很快乐的。
与此同时,我的另一个爱好是弹玻璃球。
仿佛是我的性格所致,只要我喜欢的事情,就会特别努力的去做。从小就这样。
那时候,我的玻璃球也是村子里小伙伴们中最多的。我实际上并没有买多少,都是赢来的。
可见,喜欢一件事。是做好的前提。
喜欢,是多么的重要。
一下子说了这么多和做股票看似不相干的事儿。
但对我来说,都是美好快乐的回忆。
并且我认为,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喜欢的价值。
真正喜欢的事儿,会有无穷的动力,去做好。
哪怕现在做得还一般,也没关系,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做,正在做。
重要的是喜欢,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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