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征个税”远水难解近渴
(2012-03-27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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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生活必需品增值税杂谈 |
分类: 议论风生 |
“按家庭征个税”远水难解近渴
王孝武
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3月26日《济南日报》)
应该说,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国家启动以“家庭征收”为核心的个税改革,是个不折不扣的利好消息。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这个利好消息并未引起公众欢呼。节节攀升的物价,让众多网友觉得:“按家庭征个税”不过是一潭难解近渴的“远水”。
在过去的几年,尽管国家已数次调高个税起征点、降低税率,但民间对于继续降低个税税负的呼声并未就此停息。一方面,物价的持续上涨不断抵消个税减负带来的红利,更重要的是,名目繁多、无处不在生活必需品“隐形税”,让纳税人始终觉得“压力山大”。
有专家以老百姓餐桌上离不开的猪肉举例,从生猪宰杀到销售,国家免除了屠宰税,还有一定补贴,但是仍有税率为17%的增值税和其他七八种地税。每斤五花肉,从加工到销售环节税费达两三元钱,算到消费者头上,相当于少买了二两肉——此所谓“一斤肉二两税”也。有人形象地说,早上起来打开水龙头洗脸,自来水公司帮你交了增值税;坐公交车上班,公交公司交了营业税;一天抽一包10元钱的烟,超过一半的钱交了税:包括增值税1.45元,消费税3.6元。专家估算,一位市民每月个人消费2000元左右,承担的间接税就高达200元以上,与一个月收入4000元的纳税人个税数额相当。
2011年,在美国福布斯评选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名单中,中国紧随法国之后,成为世界税负最重国家第二。可以说,在通货膨胀和不合理税费的双重挤压之下,公众的早已不堪重负。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有关部门透出“正在为按家庭征个税进行技术准备
”的消息,虽然有减负的美意,但目前却实在难解纳税人之“渴”——众所周知,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是按个人征收,实行的是“收入属地征税”。“按家庭征个税”,则必须首先破解在我国大量存在的“人户分离”、“异地收入”等问题,而这并非短时间内可以解决。
不可否认,“按家庭征个税”是降低纳税人负担的路径之一。但在畸高税负频频引发民生焦虑的今天,有关部门不妨统筹兼顾,把税收改革的步子迈得再大一点:在为按家庭征个税做准备的同时,尝试建立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动态长效机制,使个税的降低跟得上物价的涨幅。另外,应尽快尝试对生活必需品减征或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费,这不仅是促进分配公平的需要,更是缓解公众税负焦虑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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